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修订:新增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8-25 10:54
8月25日,最高检举行“深化行政检察监督 促进案结事了政和”新闻发布会,发布修订后《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注意到,修订后的《规则》新增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案结事了政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春雷说,针对行政诉讼程序空转的突出问题,将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行政诉讼监督办案的一个重要目标,并在修订后的《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中予以明确。
同时,对2019年10月以来开展的“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经验进行了总结、提炼,增加第六条规定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原则、方式等,进一步明确行政诉讼监督案件“一案三查”的办理思路。
修订后的《规则》还新增专项监督和类案监督方式。
杨春雷说,基于完善监督方式,强化监督职责,深化监督作用,促进解决行政诉讼中存在的共性问题的考虑,增加人民检察院针对行政诉讼监督中的普遍性问题或者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某一领域或者某一方面的专项监督工作,和针对多起案件中的同类问题开展类案监督的规定,这是检察机关发挥“一手托两家”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体现。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周超
校对/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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