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全过程质量监管,落实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 8月19日,市住建委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北京将加强工程监督执法力度,确保老旧小区改造过程监管有效,老旧小区“改得好”,让居民满意。
《通知》突出共同治理理念,创新建立了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共建共治共享质量治理模式,要求各参建单位与项目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共同建立治理机制;鼓励建设单位邀请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党组织等共同参与验收工作。
《通知》突出改革创新,努力推动质量管理模式更迭升级。积极探索集成化管理,鼓励区域集成、专业集成,探索改造工程投融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统筹“六治七补三规范”内容,集中实施相关工作,减少重复建设,鼓励项目实施单位一并负责接收物业管理。积极主动在施工现场采取信息化管理方式,逐步实现改造工程智慧管理、智慧创安、智慧提质、智慧增绿、智慧创卫、智能建造。
《通知》突出参建各方质量责任的落实。重点明确改造工程实施主体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承担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加强建设全过程特别是工期和设计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各参建单位扎实开展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和测评工作;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要求设计单位指派专人加强施工现场跟踪指导服务,及时提供技术支撑和指导。
《通知》突出关键环节监管。北京要求设计单位提前开展入户调查,建设单位合理确定工程工期;加强建筑材料管控、施工技术管控、施工过程质量管控、成品保护和验收环节管控,推行样板引路和“责任主体公示牌”、“主要材料公示牌”制度和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施工、分户验收举牌验收制度。
据介绍,下一步,北京市住建委将结合《通知》要求,强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质量差别化、精准化和信用管理,加大抗震加固、外墙防水、外墙保温等影响主体结构和主要使用功能监督执法力度,建立参建单位和人员信用档案,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建设施工水平,助力宜居城市建设。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刘洋
编辑/崔毅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