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公安局田楼派出所举行赃物发还仪式,将近期侦破的刘某流窜盗窃案中追回的电动车等涉案财物发还受害人,受到当地群众的称赞。
在灌南县田楼镇某宾馆工作的周女士,下夜班后发现停放在宾馆门前的电动车不见了,便向当地警方报了案。田楼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立即赶赴现场,调阅了案发时段宾馆的监控视频,发现一个戴眼镜的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该男子是谁?正当民警对此案展开深入侦查时,田楼派出所又接到三兴村村民花某报案,称其放在自家门前电动车车篮里的手机和10元现金被盗了,并称其微信于当天上午在灌云县杨集镇某超市被人使用。民警随即前往该超市调查,超市监控显示使用花某微信的男子与盗窃周女士电动车的嫌疑人十分相像。
两起盗窃案会是同一个人所为吗?就在案情陷入扑朔迷离的时候,负责外围侦查工作的民警发现周女士失窃的电动车出现在灌云县杨集镇另一家超市门前。据超市老板赵某反映,这辆电动车是一名50出头的中年男子骑来的,称自己车辆发生事故,需要买香烟去打点,随后用电动车做抵押,在超市买了4条香烟,此后便一去不复返。赵某还拿出当天的视频截图。通过分析比对,民警确认该中年男子就是盗窃周女士电动车和花某手机的犯罪嫌疑人,经进一步查证,他叫刘某,盐城市响水县人。
为深挖刘某的犯罪线索,民警对近期盗窃发案进行了梳理,发现另有5起盗窃案情与周女士电动车失窃案相似,经核查,均为刘某所为。民警通过布控,在灌云县圩丰镇某船厂将刘某抓获归案。据其交代,自今年1月以来,他在田楼镇盗窃作案共计7起,分别盗窃5辆电动车、1辆摩托车以及1部手机等财物,并以突发交通事故,需要购物去打点,没带现金为由,用盗取的电动车等赃物做抵押,诈骗灌南、灌云等地6家超市香烟等财物,涉案金额1万余元。
目前,刘某已被灌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涉案财物悉数发还受害群众。
编辑/孙政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