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河北省三河市疫情防控部门发布关于两例新冠感染者密接闫某某、杨某某行动轨迹的公告。
2021年8月8日,三河市收到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有内蒙古新型冠状病毒阳性检测者的两名密切接触者闫某某、杨某某居住三河。为寻找闫某某、杨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二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公告内容为经过流行病学调查询问得知):
2021年7月29日,闫某某及其子杨某某乘坐机场大巴到燕郊某站点,乘坐出租车(站及车辆信息回忆不清)于12时到港中旅小区北门,步行到9号小超市,买米回住处做饭。15:00,母子二人小区门口乘坐出租车(车辆信息回忆不清)去陆道培医院做核酸,之后在医院门口乘坐待客出租车(车辆信息回忆不清)返回小区家中未外出。
7月30日8:00,母子二人小区门口乘坐出租车(车辆信息回忆不清)去陆道培医院为杨某某办理住院手续,10时左右闫某某在医院门口乘坐出租车(车辆信息回忆不清)回家做饭,12:00闫某某骑电动车去病房送饭,15:00母子二人在医院门口乘坐出租车(车辆信息回忆不清)返回家中。
7月31日8:00,母子二人在小区门口乘坐出租车(车辆信息回忆不清)去陆道培医院,10:00母子二人在医院门口乘坐出租车(车辆信息回忆不清)回家。
8月1日未外出。
8月2日9:30,母子二人乘坐小区门口出租车(车辆信息回忆不清)去陆道培医院办理出院手续,之后乘503路公交车(具体时间记不清)回家。
8月3日13:00,母子二人在小区北门乘坐出租车(车辆信息回忆不清)去医院做核酸检测,16:20在医院门口乘坐出租车(车辆信息回忆不清)回家。
8月4日8:30,母子二人在小区门口乘坐出租车(车辆信息回忆不清)去陆道培医院办理住院,杨某某住院后未离开医院,闫某某骑电动车回家。
8月5日至8日闫某某每天骑电动车为杨某某送饭。目前闫某某已在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杨某某在道培医院隔离治疗,超市员工、房东等次密接人员均已进行隔离管控。以上人员目前新冠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结合以上具体情况,特此提示,请7月29日以来曾在提示时间段到过以上地点的出租司机或共乘车辆的市民注意:
1.第一时间与三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16-7155343),关注自身健康状况,暂不要外出。及时与社区居委会联系,等待居委会的管控通知。
2.如已经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到定点筛查医院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振杰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