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住不炒”再出组合拳 这次有何不同
江苏经济报 2021-08-01 09:07

落实“房住不炒”,从中央到地方层面,又见新一轮凌厉组合拳。

近期,国务院和央行、住建部等多个部委,就房地产行业密集发声,包括土地、金融、市场秩序迎来全面监管,释放出房地产调控继续从严的强信号。同时,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加速布局和发展。

力度超预期,监管无死角

与中央政策几乎同步,各地接连发布楼市新政。

7月28日晚,湖北武汉发布通知称,在武汉市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意向购房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领到购房“房票”后可进行购房。有专家称,这一“房票”新政,有利于抑制投资投机,保障自住家庭、刚需买房人的利益。

今年以来,楼市新规不断、市场热度降低的上海,还在继续收紧调控,在7月23日连发两条新规。一则是加强住房赠与管理;另一则是上调房贷利率,首套房贷利率将从现在的4.65%调整至5%,二套房贷利率从5.25%上调至5.7%。

同日,浙江绍兴发布楼市新政,将建立二手房成交参考价格发布机制。7月26日,江苏无锡也跟进了二手房参考价新政。

不完全统计显示,自今年2月份深圳提出建立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格以来,包括成都、宁波、西安等在内,已先后有6个城市明确了二手住房成交参考价。同时,上海、东莞等多个城市也对二手住房市场进行了重点规范和管控。

市场的热度,不只来自购房者的需求驱使,还有来自中介机构的炒作。7月23日,住建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提出力争3年内实现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和物业服务四方面问题。

广州近日发布新政,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进一步规范房源信息发布行为。此前,成都为落实二手房参考价机制,曾多次对挂牌价格超出参考价的中介进行处罚。

“加强房地产金融管控”尤为引人关注。央行和住建部前述表态分别提到了“加快建立健全房地产金融管理长效机制”及“下一步还将加强房地产金融管控”。

在土地方面,住建部提出,着力建立房地联动机制,推广北京市的做法,限房价、控地价、提品质,建立购地企业资格审查制度,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和清退机制。

部分城市或加码调控

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的这一轮全国性房价上涨,到今年6月份,在一系列史上最严厉的政策组合拳调控下,房价涨幅才初步放缓。那么今年下半年,房价上涨势头能否彻底被遏制?

7月28日,上海市发改委主任华源在《关于上海市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中指出,稳房价仍需持续用力,调控成效逐步显现,房地产市场量价齐升上涨势头得到初步抑制。但供求矛盾仍较突出,下阶段稳房价仍面临不少压力。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认为,下半年新建住宅和二手房房价,一定会受调控政策影响,市场会更加平稳。

克而瑞研究中心副总经理杨科伟发现,融资管控实施半年多来,到2021年6月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个人住房贷款集中度较去年末分别下降0.6个、0.2个百分点。

他预计,下半年房贷利率大概率将趋势性上移,国家将继续强化信贷资金用途管理,严防经营贷、消费贷、信用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市。

“可以看到,目前厦门、泉州、盐城等热点城市房价还是有一定的上涨压力,下一阶段或将加码调控;而南京、杭州等热点城市,在政策加码后,市场热度依然不减,未来也不排除进一步升级调控的可能性。”杨科伟表示。

对于房企而言,杨科伟认为,接下来,一批欠债逾期不还、延期交房等“问题房企”将被重点监管。他预期,房企融资的“三道红线”将持续发力,严控房企有息负债规模,倒逼房企降杠杆。全面约束房企拿地投资行为,将房企土储货值与销售业绩强制性匹配,并将更多优质的土地资源向头部房企倾斜,强化房地产行业新格局。

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只是稳住房价还不够。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依然突出。刚来到大城市打拼的年轻人,受限于收入水平,在居住条件上往往不甚理想。

7月22日,国务院会议提出,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的重点任务,研究部署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同日,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司长曹金彪表示,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城市,在“十四五”期间,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应力争达到30%以上。

7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下称《意见》),第一次明确了国家层面的住房保障体系顶层设计,即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顶层设计。根据《意见》,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意见》出台后,地方积极推动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上海市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约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广州市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各类住房131万套,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占比45%;北京市将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租赁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深圳市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正在抓紧起草关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厦门市印发了《意见》的实施办法以及配套文件。

同时,根据《意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建设银行等在全行进行了工作部署,要求与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等加强对接,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的信贷支持力度。

而在税收优惠方面,7月26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从10月1日起,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按4%税率征收房产税。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认为,目前,住房租赁市场面临的职住不平衡问题突出,通过降低出租房屋的房产税,盘活企事业闲置房源,有利于解决职住平衡的问题。

“此外,由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本着‘谁投资谁负责’的原则,通过政府金融、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的方式,引导市场化力量积极参与到租赁住房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中,而该类项目成本和租金相对较低,能够保障新市民、年轻人在城市中安居乐业。”黄卉说。

编辑/张郁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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