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 对高频问题集中破解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1-07-28 10:27

7月28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提交审议,草案二审稿提出,建立派单审核机制,提升派单精准度。聚焦诉求反映集中的高频问题、共性问题,开展重点领域和区域治理,开展主动治理、未诉先办,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等。

建立派单审核机制  提升派单精准度

为了提升派单精准度,草案二审稿提出,市民热线服务工作机构应当建立派单审核机制,制定派单标准和工作规范,提升派单精准度,对疑难复杂诉求在派单前进行会商。

派单流程方面,对权责明确、管辖清晰的,直接派单至承办单位;其中,直接派单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同时派单至区人民政府督促协调解决;无法直接派单至具体承办单位,但能够确定诉求所属行政区域的,派单至区人民政府协调办理。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单位推动诉求解决。

聚焦高频问题专题破解  应对周期性问题制定预案

接诉即办改革不断深化,市委以“每月一题”为重要抓手,推动主动治理、未诉先办。这些经验也拟入法,草案二审稿提出,本市建立综合分析、定期调度机制,聚焦诉求反映集中的高频问题、共性问题,开展重点领域和区域治理;对持续时间长、解决难度大的诉求开展专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完善相关政策,明确主责单位,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协同联动,集中力量推动问题解决。

草案二审稿提出,承办单位应当开展主动治理、未诉先办,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具体措施包括,定期分析承办的诉求事项,改进工作薄弱环节;预判季节性、周期性问题,制定工作预案,做好应对准备;研究新业态、新领域问题,加强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积极对接市民、企业和社会组织需求,开展源头治理。

此外,市民热线服务工作机构在工作中发现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况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应当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承办单位还应当利用新闻媒体资源,及时发现问题,快速响应,推进诉求解决。

对接诉即办分级分类考评  定期向社会公布工作情况

完善考评和激励机制方面,草案二审稿提出,本市建立健全以响应率、解决率、满意率为核心,以解决诉求为导向,覆盖诉求接收、派单、办理、主动治理等接诉即办工作全流程的考评机制。本市对接诉即办工作进行分级分类考评,具体包括,对诉求办理的首接单位和配合单位差别化考评;对“吹哨”街道(乡镇)和“报到”部门进行双考评;对主动治理、积极解决疑难复杂问题成效明显的,给予考评激励。

强化社会监督方面,草案二审稿提出,接诉即办工作接受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市政务服务部门应当建立接诉即办工作公开制度,逐步扩大诉求信息、办理情况、考核评价的公开范围,完善公众查询渠道,定期向社会公布接诉即办工作情况。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泽伟
编辑/崔毅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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