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消费金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国家企业信用信用公示系统显示,阳光消费金融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日期为2021年7月13日。截至发稿仍未被移出。
截图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公开信息显示,阳光消费金融于2020年8月17日在北京正式揭牌开业。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光大银行出资6亿元,持股比例为60%;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旅”)出资2亿元,持股比例为20%;王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亿元,持股比例为20%。
产品方面,阳光消费金融目前有现金分期产品“欢喜贷”和消费分期产品“向阳花”两款产品。“欢喜贷”仅面向名单客户,暂时仅向受邀用户开放;“向阳花”目前仅支持养老场景,暂未有其他细分消费场景。
对于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一事,阳光消费金融向北青金融表示,“公司到今年8月17日成立满一周年,当时是考虑到完成首个经营年度之后再上传年度报告,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是平稳进行的。目前已与监管局沟通,同时也在上传年报。”
据光大银行2020年财报披露,截至2020年12月31日,阳光消费金融的总资产为31.50亿元,净资产9.04亿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0.96亿元。截至今年4月底,阳光消费金融基础客户数已破320万。
北青金融注意到,阳光消费金融并非首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持牌消金公司。
2019年11月28日,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南山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过,招联消费金融随后澄清,此事系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无意弄错,经市场监管部门排查,已对公司经营异常信息进行勘误,确认不存在经营异常情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招联消费金融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2020年9月,长银五八消费金融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此,一位接近长银五八消费金融的人士表示,列为异常系实际办公地点与工商注册登记地址不同。同年9月17日,长银五八消费金融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范辉 樊梦迪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