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省级城商行似乎成了新一轮中小银行改革、化解风险的一种选择。去年11月以来,四川省、山西省、辽宁省相继完成省级城商行的组建。四川银行、山西银行、辽沈银行分别于2020年11月7日、4月28日、6月9日开业。
疫情之下,2000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对于省级城商行的建设也起了“保驾护航”的作用,辽宁和山西两省省级城商行都有部分资本金来源于中小银行专项债。
化解风险
省级城商行的组建成了中小银行化解风险的一种模式。
四川银行是以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和凉山州商业银行为基础,引入28家投资者,采取新设合并方式设立的四川省首家省级法人城市商业银行,注册资本金300亿元。
四川银行的成立,也意味着四川省同时完成了上述两家城商行的风险化解。联合资信发布的攀枝花市商业银行2018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显示,截至2017年末,攀枝花市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2.93%;逾期贷款余额37.62亿元,占贷款总额的10.28%,其中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的比例为350.15%,偏离度高。凉山州商业银行2018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显示,截至2017年末,凉山州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为3.57%。
四川银行筹备组有关负责人也曾表示,四川银行组建的核心逻辑就是各方承担责任去化解风险,刚开始组建的时候窟窿还是比较大的,所以两地政府和两家银行要全力去清收不良贷款。
和四川银行合并四川省内2家城商行不同的是,山西银行的组建合并了山西全省非上市的城商行。
山西省目前有6家城商行,其中晋商银行(02558.HK)为上市银行,其余的5家城商行大同银行、晋城银行、长治银行、晋中银行和阳泉市商业银行合并组建山西银行。关于山西银行的组建原因,山西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刘海芸在就民营企业入股山西银行事宜开展专题调研时的讲话透露了一些信息。刘海芸指出,山西部分城商行资产规模小、历史包袱沉重、市场竞争力不强,创新发展和抗风险能力不足,发展空间有限。为此,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果断决定从根上改、制上破、治上立,打造省属山西银行。
今年年初,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消息透露,合并辽宁省内12家城商行组建省级城商行。值得注意的是,辽宁省政府关于组建省级城商行整体改革思路提到“引进中国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
对此,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对澎湃新闻表示,在国外,存款保险基金就有进行高风险金融机构处置的功能,国内也能发挥这样的作用,比如包商银行的接管中。从辽宁的情况来看,引入存款保险公司,也能引入一个外部监督的力量,帮助银行建立更好的机制,在符合相关要求的情况下引入是恰当的。
“可以预计,以后在中小银行的合并重组中,特别是高风险金融机构,存款保险基金会发挥更大的作用。”董希淼说道。
不过,辽宁省级城商行的组建并非一步到位,而是通过先吸收合并2家城商行的方式组建。5月12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2021年辽宁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项目实施方案》显示,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利用市场资源,挖掘地方潜力,新设一家城商行,吸收合并两家城商行。注入资金并吸收合并两家银行后,新城商行资产总额约为2599亿元。
澎湃新闻从一位辽宁某城商行人士处了解到,由于12家银行体量较大,辽沈银行将率先合并2家银行后,再慢慢吸收合并其他10家城商行。
率先吸收合并的两家城商行为辽阳银行和营口沿海银行。6月11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辽阳银行合并重组事宜的关注公告和关于营口沿海银行合并重组事宜的关注公告显示:营口沿海银行、辽阳银行由于正在辽沈银行吸收重组进程中,尚未进行年度审计工作。
截至目前,辽宁省一共拥有15家城商行:盛京银行(02066.HK)、锦州银行(00416.HK)、鞍山银行、本溪银行、朝阳银行、丹东银行、抚顺银行、阜新银行、葫芦岛银行、辽阳银行、盘锦银行、铁岭银行、营口沿海银行、营口银行、大连银行。此前,澎湃新闻了解到,将合并的12家城商行可能不包括盛京银行、锦州银行和大连银行。
2000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助力
值得一提的是,山西、辽宁两省的省级城商行组建均用到了2000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
2020年7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分配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探索合理的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新途径。2020年11月18日,财政部表示,经国务院批准,2020年11月11日,已下达用于支持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的新增专项债券额度2000亿元,目前分地区额度已全部下达。
2020年12月16日,山西省财政厅公布的《关于2020年省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显示,山西省争取财政部下达支持城商行改革发展新增专项债券额度153亿元。2020年12月18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2020年山西省政府支持城商行改革发展专项债券相关信息显示,依据山西省政府制定的城商行改革工作方案,山西省政府拟将大同银行、晋城银行、长治银行、晋中银行和阳泉市商业银行5家城商行进行合并后新设一家省级城商行。这家省级城商行资本金来源主要由山西省政府发行专项债券,通过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间接入股等方式注入。
今年5月12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2021年辽宁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信息披露文件》显示,2021年辽宁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为100亿元。东方金诚对辽宁100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的信用评级报告显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0亿元拟全部用于新设的省级城市商业银行资本金出资。
“新一轮中小银行改革的一种选择”
关于此轮省级城商行的组建,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各省宣布组建省级城商行是新一轮中小银行改革的一种选择。
“这也不是简单的合并,而是在合并中完成多项任务:这个过程既可以为中小银行注入资本,充实实力;另一方面可以有效地化解这些中小银行潜在的风险。”曾刚表示,从未来看,组建省级城商行,建立统一的省级法人也有好处:首先将形成更大的规模,能够提高市场影响力、竞争力以及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资本更加夯实,股权结构也更加完善,优化公司治理架构,内部的经营管理更加精细化。从长远看,通过这种合并重组,有助于区域内的银行尤其城商行这类银行经营的可持续。
对于省级法人银行的崛起,江西银行董事长陈晓明曾撰文指出,我国地方法人银行为数众多,但“小、散、弱”的现象较为普遍,受资金实力和经营区域限制,无法在全省范围内统筹配置金融资源,支持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力也较为有限。从省级政府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的角度看,省级法人银行的发展壮大具有重要的政策意义和紧迫的现实意义:可以丰富多层次信贷体系,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提升精准扶贫质效。
今年4月,国务院金融委召开第五十次会议,研究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微观治理和金融监管等工作,其中提到“部分地方金融机构风险有所暴露,鼓励好机构兼并风险机构”。
董希淼认为,城商行之间的重组合并抱团取暖,如四川银行、山西银行、辽沈银行的成立就是金融委提到的“地方好机构兼并风险机构”的一种代表。
然而,组建省级城商行并不是中小银行化解风险的结束,组建后的省级城商行将如何发展值得关注。
今年金融委第五十次会议还提到,地方金融机构要完善公司治理,加强风险管理,强化审慎经营,不过度追求规模扩张和发展速度。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提出,这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作为金融机构要把业务发展和对风险管理的能力结合起来,不能刨除风险去无限度扩展业务;二是作为地方金融机构,其发展要和地方经济的发展和地方所需要的金融服务结合起来,不可能脱离地方经济去扩张。
董希淼进一步表示,当前中小银行兼并重组仍主要由地方政府主导,建议地方政府量力而行,尤其不要搞“拉郎配”,必须引入市场化机制,并在股权结构、人员安排、机构重组等方面妥善安排,否则可能造成更多问题。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樊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