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加码整治行业乱象 多家保险中介机构领顶格罚单
经济观察报 2021-06-26 22:01

监管层对保险中介的监管正在持续收紧,关于保险中介撤职、禁入、停业整顿等顶格处罚消息也屡见不鲜。

记者梳理发现,仅6月以来,已有永鑫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广华保险代理泰安分公司、上海大洋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和湖北安行天下汽车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四家保险中介机构遭监管顶格处罚。其中,两家公司的责任人被撤销任职资格,两家机构被罚停业整顿。

对此,有保险业内人士指出,在严监管之下,保险中介机构除了不断加强自身业务合规外,根据监管处罚已从“监管机构”发展到“监管对应负责人”上分析,保险中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合规部门,对业务实时进行管控;同时,机构的高管亦需要有明确的保险法务常识。

6月以来4家保险中介遭罚

6月初,就有保险中介机构因编制虚假材料等违法违规行为遭监管严惩。

泰安银保监分局6月3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广华保险代理泰安分公司存在2项违法违规行为:其一,编制虚假材料。该分公司通过虚构财务事项、发放职工薪酬套取费用,并且编制虚假财务事项。其二,该分公司未按规定设立专门账簿记载业务收支情况。

基于此,泰安银保监分局责令广华保险代理泰安分公司停业整顿6个月,给予负责人徐某某撤销任职资格的行政处罚。

此后在6月8日,上海大洋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因6项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责令改正,被责令非车险业务停业1个月。

根据上海银保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上海大洋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存在的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制作和使用客户告知书;未按规定对部分保险公估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未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放置备案表、营业执照;编制提供虚假报表、资料;出具有重大遗漏的非车险保险公估报告;超出备案的业务范围从事非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核损。

综上,上海银保监局给予上海大洋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警告并罚款4元,并且被责令非车险业务停业1个月。此外,陈某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一般而言,保险中介机构在申请行政许可时,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然而,仍有保险中介机构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行政许可继而遭严惩的情况。

6月11日,湖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湖北安行天下汽车保险销售有限公司通过欺骗手段取得行政许可,受到行政处罚。

经查,2018年9月,安行天下汽车保险销售公司在申请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时,向监管部门提供了虚假的注册资本金出资材料,以证明其符合《关于进一步明确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市场准入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汽车生产、销售、维修和运输等相关汽车企业,为实行代理保险业务专业化经营、投资设立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应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要求,并于2018年10月19日通过欺骗手段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

综上,湖北银保监局决定对湖北安行天下汽车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时任安行天下保险销售公司法定代表人易某给予三年内禁止进入保险业的行政处罚。

6月18日,永鑫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又因多项违法违规收到监管罚单。根据青岛银保监局发布的罚单显示,该公司青岛分公司因存在迁址未按时报告、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十三万元。现任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王某因对永鑫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等一案承担责任,被撤销任职资格。

保险中介需练好“内功”

对于保险中介机构频频受到严惩,北美准精算师ASA鲁田天认为,这种情况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原因。首先,中介机构被处罚更多的原因其实在于,相比财险、寿险等公司,中介机构往往小而杂,且数量更多。这些机构规模参差不齐,相应部分中小机构以业务为导向,缺乏合规意识,直接导致了很多方面是不符合监管要求的;第二,部分中介机构因融资所需,导致公司前期发展扩张速度快,对规模保费的需求高,导致有些地方存在违规问题。

而在监管处罚方向上,今年尤其明显的是从“监管机构”发展到“监管对应负责人”。鲁田天对记者表示,这就要求机构建立完善的合规部门,对业务实时进行管控;同时,高管亦需要有明确的保险法务常识,知道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

保险中介一直是保险业务链条中的关键环节。一般而言,保险中介一般分为保险专业中介、保险兼业中介和保险专属代理。中国银保监会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5家保险中介集团、1753家保险专业代理机构、496家保险经纪机构、386家保险公估机构。

与此同时,乱象频发的保险中介市场也在成为监管整治的重点。

据普华永道统计,在2020年有250家保险中介机构收到436张罚单,罚单累计罚款金额达3672.12万元,同比增长49.39%。

此外,在普华永道发布的《2021年一季度保险行业监管处罚分析》中显示,截至3月末,共有110家保险机构收到监管处罚。其中,财险26家,人身险26家,保险中介58家。从数量上可以看出,保险中介领域成为保险违法违规的重灾区。此外,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无论是在收到的罚单数量,还是罚款金额上,都占据了一季度保险中介机构处罚总量的近80%,单张罚单均额近10万元。

对此,普华永道观点认为,延续去年的检查、处罚趋势,2021年专业代理机构依旧严字当头,监管对于专业代理机构治理的重视之心不言而喻。

实际上,由于保险中介市场存在个体差异大、信息化建设基础薄弱、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如何开展满足业务发展和监管上报的双重要求一直是行业关注的焦点。而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也在进一步完善保险中介市场健康稳健发展。

为了整顿保险中介市场,银保监会曾于2019年和2020年相继下发《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将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重点,对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保险公估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中介渠道业务以及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乱象整治工作进行分门别类的安排。

其中,在《2020年保险中介市场乱象整治工作方案》中将虚构业务套取费用、挪用截留保费、编制虚假数据、销售未经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存在非法集资或传销行为等市场乱象作为整治重点。

为进一步促进保险中介监管法律制度体系协调统一,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银保监会曾在2020年11月发布《保险代理人监管规定》,将此前《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办法》《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进行修改整合,统一监管尺度,有助于肃清市场风气,引导行业恢复健康优良的经营秩序。

与此同时,监管还在大幅提升行业技术门槛。在今年1月12日,银保监会印发《保险中介机构信息化工作监管办法》,提出自2月1日起实施后的一年整改自查期内,若不完成信息化系统建设,将不得经营保险中介业务。

监管文件密集出台,对于保险中介机构而言,在严监管背景之下,又应如何破局?

“总体来讲,保险的核心是风险,保险的手段是预防风险、化解风险、补偿损失;要放大保障功能,合法合规,公平竞争,防补并举,以需定供,优化服务。”鲁田天认为,随着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科技的不断进步,未来必将进入算法金融时代,保险机构要围绕“消费者整体健康体验”来作为创新的出发点,消费者需要的是更加人性化、个性化、更精准的服务。

此外,鲁田天表示,作为保险中介机构,首先要提升服务能力,加强医、药、险、检的融合,充分发挥互联网保险场景化的优势,形成整个服务链条;其次还要建立属于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价格战绝不是保险行业的出路。

经济观察网 记者  汪青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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