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州高速交警二大队收到了临海市法院传来的信息:部分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缴纳了罚款。据介绍,这是浙江省内高速交警对逾期未缴纳交通罚款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首次尝试。
“因为这50元罚款,上了失信黑名单,还收到了限制消费令,真不值!”家在临海市括苍镇的被执行人张师傅说。就在几天前,他来到临海市法院执行局缴纳罚款,并向法官申请及时撤销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原来,去年8月,张师傅驾车行经S28台金高速某执勤点时,因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被台州高速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民警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可一回到家,张师傅就把这件事忘到了脑后。事后,高速交警多次催告,张师傅仍不以为然,一直未缴纳罚款。
在多次催告无果后,台州高速交警二大队向临海市法院提交了申请强制执行书。高速交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收到该案后,法院按照程序多次联系张师傅履行义务,但张师傅一直未履行。随后,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和《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将张师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送限制消费令,使其在出行、投资、置业、消费等各领域受到联合信用惩戒。
得知自己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张师傅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赶紧主动缴纳了相应费用,并答应一定配合交警的工作。
长期以来,由于高速公路远离城市、人员流动性大、当事人遗忘等主客观原因,高速交通违法罚款逾期未缴纳数额较大。为方便交通违法当事人,高速交警推出了将缴款码印在处罚决定书上,通过支付宝、交管12123APP或银行网点即可缴纳等便民措施。
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罚款逾期未缴纳,将会产生滞纳金,还可能会导致驾驶证记分在周期内无法清零。经催告后仍不缴纳的,交警将向法院申请立案强制执行,当事人将收到法院发送的限制消费令和失信决定书。如果限期内仍不缴款的,或将面临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