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印花税法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这个当前收入规模超过3000亿元的税种,终于由国务院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并将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尽管此次印花税法总体上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但相比于现行的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法在征税范围、税率等方面依然有些变化。
炒股税入法,税率不变,调整权归人大
1988年中国开征印花税,当时由于中国还没有证券市场,因此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并没有证券交易印花税。
1990年之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先后开征股票交易印花税,1992年股票交易印花税被国家税务总局和原国家体改委以部门法规形式,作为一个特别税目得以确立。这也被外界俗称为“炒股税”。
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现行的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实施条例并没有开征证券交易印花税相关具体规定,证券交易印花税无明确法律法规依据,其征收按照位阶相对较低的财税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和长期以来形成的征管惯例执行。
但此次证券交易印花税正式写入了印花税法,占了印花税近六成收入的证券交易印花税终于名正言顺。
根据印花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三条进一步解释,本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以股票为基础发行的存托凭证首次明确纳入印花税征税范围。
官方曾解读说,国务院已明确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存托凭证以境外股票为基础在中国境内发行,并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将其纳入印花税征收范围,适用与股票相同的政策,有利于保持税制统一和税负公平。
当然对于普通股民来说,印花税法实施后,炒股交税并没有变化,因为现行的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和优惠政策并没有变化。
印花税法明确,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依然为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而且只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此次印花税法公开征求意见稿,曾明确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或者税率调整,由国务院决定。但最终印花税法删除了这条规定,并且在国务院授权范围中,不再涉及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等。
多位财税专家对第一财经分析,这意味着印花税法实施后,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等调整必须经过全国人大修法后才能施行,这落实了税收法定原则,有助于税率调整的权威性和可预测性,包括证券交易印花税率等将更加稳定。
税目税率表简并、授权明晰、申报纳税
相比于现行的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法对税目税率表有适当调整,但总体上维持了现行税率水平,适当下调了一些税目税率。
印花税目中,现行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权利、许可证照税率为每件五元,而印花税法直接取消了这一税目。
另外,印花税法中,将原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的适用税率由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三。这有利于减少因合同类型界定不清在适用税率上引发的争议,公平税负。
此外,产权转移书据中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用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也由此前的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三。
另外在印花税税收优惠方面,总体维持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不变,在保留暂行条例中免税规定的同时,将现行有关文件规定的部分税收优惠政策上升为法律,并对授权范围进一步明确。
此次印花税法规定了八种具体免税情形,比如为避免重复征税,对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为支持农业发展,对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自产农产品订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税等。
另外,印花税法明确,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国务院授权限定在上述三大领域,避免了宽泛授权,有利于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另外纳税方式也与时俱进,取消了贴花纳税。
现行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印花税实行纳税人购买并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的缴纳办法,应纳税额较大或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以采取按期申报纳税方式。在实际执行中,由于印花税票保管成本高,贴花纳税不方便,纳税人大多选择汇总申报纳税,较少采用贴花纳税。同时,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出现了大量电子凭证,难以再采用贴花的纳税方式。
为降低征管成本、提升纳税便利度,并适应电子凭证发展需要,印花税法不再提及贴花纳税方式,而是采用申报纳税。(第一财经)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