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过去的六一节,金华市金东区法院法官王春雷心里,很是挂念一个叫囡囡(化名)的5岁宝宝。在联系了孩子的爷爷老俞,得知孩子的落户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后,王春雷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这是一起比较少见的申请撤销孩子生父母监护人资格的案件。而申请人,正是囡囡的爷爷老俞。
孩子的祖父,为什么要申请撤销孩子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呢?这个案子的起因,让老俞心里一度有说不出的苦。
老俞的儿子小俞,几年前与女子小陈相恋,并生下了孩子囡囡。然而,两人并未结婚,就因感情问题分了手。也就是说,囡囡是个非婚生子女,且没有去办过户口。
小俞和小陈分手后,囡囡一直跟着爸爸,主要由爷爷老俞照看。小俞曾向金华市婺城区法院起诉,要求囡囡的妈妈小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个案子,后来法院进行了调解,双方约定,小俞要在2018年12月31日前为孩子办理落户,小陈则每个月支付囡囡的抚养费800元;如果小俞没有按时给孩子办落户,则小陈无需承担未落户期间的抚养费。
之后,小俞又与另一名女子相恋并结了婚,却对囡囡落户的事情一拖再拖。而小陈也就据此一直不肯支付抚养费。虽然囡囡在爷爷老俞的看护下,健康快乐地成长,但孩子的户口问题,始终是老俞的一块心病。
“眼看着孩子快到读小学的年龄,却因没有落户,都没办法正常念书。我天天催自己的儿子去办理落户,也让村委会去做工作,但他就是置之不理呀,我该怎么办呢?”老俞陷入了深深的无奈。
转机出现在今年年初。老俞向金东区检察院咨询后,检察院认为囡囡的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责任,导致囡囡至今未有户籍,故支持老俞起诉囡囡的父母。
4月27日,金东区法院受理此案。承办法官王春雷分别了解了囡囡的爷爷老俞、父亲小俞、母亲小陈的想法,又走访了教育主管部门。王春雷认为,没有户籍将导致孩子无法取得学籍,这已经严重侵害到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同时,孩子出生后,一直跟着爷爷老俞生活,老俞家经济条件宽裕,具有抚养能力,而且从囡囡的自身意愿来说,也希望跟着爷爷生活。
经过细致的调查,法院作出判决:撤销被申请人小俞、小陈的监护人资格,指定申请人老俞为囡囡的监护人。
判决下来后,老俞很快为囡囡办理了落户手续,彻底结束了孩子长达5年的“黑户”身份。这也是民法典施行以来,金华市金东区第一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