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消息,珠三角地区要携手港澳共建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提升广州、深圳金融中心城市能级,依托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大力发展科创金融(已向国家报送创建科创金融试验区方案)。支持汕头、湛江完善及金融服务功能,增强省域副中心城市金融辐射能力。支持广州、深圳开展金融科技试点,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今年3月,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广州市关于推进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广州市关于推进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计划》),绘就未来三年广州推进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路线图”。《意见》首次提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资产管理中心、绿色金融创新中心、科技金融创新中心、跨境投融资服务中心、金融要素区域交易中心等五大中心。
《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科技金融。从创业投资、科技信贷、多层次资本市场等方面对科技金融工作科学谋划,协同港澳构建多元化、国际化、跨区域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培育发展科技信贷专营、科技保险等金融机构和科技类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大湾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联盟、科技金融路演中心的作用,构建新型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科技信贷市场,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科技型融资产品,推动支持科技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发展,赴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在新三板、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公司债以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组建科技成果产业化引导基金,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到科技成果产业化及科技企业孵化领域,服务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同时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模式创新。支持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加快发展,推动该中心与香港知识产权交易所等境外机构合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广大创新主体提供以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知识产权跨境交易为特色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
4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简称“广东‘十四五’规划纲要”),其中第十章明确提出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导向,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携手港澳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到2025年,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左右。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