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下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吹风会,介绍《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实施成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一级巡视员、高级法官李晓介绍,最高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不断提升人权保障的法治化水平,如期完成行动计划中涉及司法工作的目标和任务。
切实保障当事人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人民法院主要作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就是平常我们简称的“三个规定”,明确职责,健全监督机制,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二是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实现庭审实质化,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2016年至2020年,人民法院共依法宣告5479名被告人无罪。
三是充分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和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和发问、质证、辩论等各项诉讼权利,健全工作机制,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四是建立健全权利救济机制和司法救助制度,提高国家赔偿标准,每日赔偿金额从1995年17.16元上升到2021年的373.1元。2016年至2020年,各级人民法院审结国家赔偿案件87152件。做好《关于开展被害人救助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工作,设立司法救助委员会。2016年至2020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56万件,不断提升人权司法保障水平。
记者 李如意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