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内牛奶、零食、鲜肉、蔬果等频繁消失,民警一查竟是外卖员动了歪心思……
5月31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杭州萧山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我都怀疑超市里进了只大老鼠了。”最近,萧山新塘街道世纪联华超市的负责人老朱比较郁闷,因为超市外卖货架上的物品频繁不翼而飞。
“我们配货员打包好外卖放到货架上,可顾客来拿的时候却不见了。”
不久前超市员工向他报告:一个外卖员在货架上找不到他的外卖,可自己清楚记得已经打包好放上货架了。
老朱怀疑是被人盗走而不是误拿,但自己查看监控也没有发现确凿的证据,只好重新给客人配单,损失由超市承担。
可自此事情便一发不可收拾,隔三差五的外卖就会丢失。有牛奶、零食、鲜肉、蔬菜、水果、化妆品等,虽然都不是贵重品,但长此以往也承受不了损失,最重要的是顾客都不敢在超市寄存外卖了。
饱受困扰的老朱最终选择到新塘派出所报警。接警后,民警立即带队前往调查,通过仔细勘查现场并调取监控进行分析后,民警发现其中一个外卖员有重大作案嫌疑。
虽然他进出都戴着头盔和口罩,但每次盗窃时的左顾右盼和反复伸手的动作充分体现了“做贼心虚”。
经过细致研判后,民警锁定了嫌疑人的身份和住所。当天晚上,民警就将嫌疑人胡某(26岁绍兴人)抓获。审查中,胡某如实供述了其以外卖员身份作掩饰,多次在世纪联华超市外卖架上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我就假装有单子去拿。”胡某交代道,“第一次偷了之后也没什么事情,那我后来就又去偷了。”
目前,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萧山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胡某盗窃的外卖都是些食品饮料和日用品,虽然价值不算高,但不劳而获的行为非常恶劣,还给兢兢业业辛苦奔波的外卖小哥和整个外卖行业抹黑。老朱说:“真的非常感谢警方这么快破案,不然我们可能会损失更多。”
5月23日,老朱特意向新塘派出所送来一面锦旗,上面写着“雷霆出击破案神速”,以感谢民警及时抓住窃贼,为超市止损。
警方提醒,各商家和外卖员在配货送餐途中,应尽量将外卖放置在有视频监控或有人员看管的地方;一旦发现外卖被盗,第一时间报警。
同时也告诫那些妄图偷外卖的人,不要心存侥幸,这么多前车之鉴,偷外卖的几乎无一例外都被警方逮了进去,莫出手,出手必被抓!
警方解释,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其中,“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情况。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通讯员 张科顶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