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以来,丰台区牢牢坚持党建引领,积极动员业委会(物管会)和物业企业等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努力推动物业管理从行业管理向社会治理转变。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丰台区大力实施物业管理三年行动计划,在夯实“三率”的基础上,创新推出物业管理“两率一量”办法,动员居民、物业企业等参与小区治理,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协商共治机制。在全市率先推出产权单位承诺函机制,夯实物业管理长效机制构建基础。出台失管小区引入物业企业政府奖补办法,引导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入物业服务,真正实现居民自治。通过一年的努力,丰台区“三率”水平大幅提升,其中业委会组建率21.5%,全市中心城区排名第一。
2021年4月,随着一笔14万元补贴款的到账,方庄芳群园三区9号院在物管会的推动下正式引入物业,结束了多年失管状态,并按照《丰台区失管小区引入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申请拿到了政府的奖补款项。至此,丰台区党建引领推动失管小区组建物管会,并以市场化方式引入物业试点成功,在推进失管小区建立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坚持党建引领 深化市场化机制引入物业
像芳群园三区9号院这样从党建引领到居民自治,再到引入物业,进而申请拿到补贴“全流程”的小区,丰台区还有7个。
2020年9月,丰台区制定了《失管小区引入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老旧、失管小区引入物业公司的流程和相关概念、口径,梳理了产权单位、专项服务单位等各方职责权利,建立了失管小区引入物业企业政府补贴、奖励和考核办法,通过二年补、三年奖的方式,激发物业公司能动性,引导培养居民家园意识、“受益付费”意识。根据引入方案,丰台区接连推动了右安门幸福路6号院、卢沟桥大井小区、马家堡嘉园二里37、39号楼等小区引入物业服务,结束了多年失管状态。
据了解,丰台区在失管小区引入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里设置政府补贴这一项,经过了多方研究考虑,目的是推动失管小区通过市场化机制引入物业服务,真正实现居民自治,而不是简单的政府托底、区属国企物业直接进驻。
厘清各方权责 率先推出产权单位承诺函机制
很多老旧小区、失管小区产权单位复杂,且多处于失管失联状态。这些小区怎么办?怎么把产权单位这块“硬骨头”啃下来?
为解决这个难题,引导产权单位积极配合街道推进引入物业工作,丰台区在全市率先推出关于推进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工作的承诺函机制,要求产权单位按照《丰台区公房小区产权单位房屋基础情况台账》内容,就公房售房情况、售房款和公维使用及节余情况进行梳理,对未售房屋投票授权和物业费缴纳等事项逐项落实并承诺,为下一步利用承诺函机制引入物业做好前期准备。目前,丰台区右安门街道幸福路6号院等3个小区的产权单位已经在社区牵头指导下签署了承诺函,配合小区物管会共同决定选择物业,并正在申请政府奖补。
提高“三率”实效 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条例》实施以来,丰台区坚持以三年为一个阶段,在第一年着力提升“三率”的基础上,全区的业委会、物管会、党组织、物业覆盖率有了基础。围绕群众反映高频问题,发挥“三率”实效,降低矛盾诉求量,提升居民满意度,2021年丰台区创新推出了物业管理“两率一量”办法。“两率一量”是指业委会(物管会)履职率、物业经理每月到社区报到率、业委会(物管会)化解小区纠纷数量。
该办法旨在促进业委会(物管会)积极发挥作用,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引导物业主动参与社区组织的各方议事和共建共治活动,充分发挥物业企业在社区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物业管理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和深化基层治理的重要抓手,下一步,丰台区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建引领,坚持“治、建、管”为核心的治理思路,用好“吹哨报到”“接诉即办”机制,积极推进失管小区专项治理,不断优化市场化引入物业服务机制,着力破解物业服务管理难题,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共建美好家园。
供图/丰台区政府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蒲长廷
编辑/谭卫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