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铁列车出轨后肇事工程车司机观望不救援,台媒:见死不救涉故意杀人,最重判死刑
环球网 2021-04-05 13:44

环球网综合报道 台铁“太鲁阁号”408次列车撞上工程车出轨,造成严重死伤,台铁初步调查是义祥工业社负责人李义祥一人到场视察工地,移动工程车时手刹车没拉好导致工程车从斜坡滑落。台湾“ETtoday新闻云”“中时新闻网”等多家台媒4月5日消息称,李义祥被发现事发后和其他人站在山坡旁观,未帮忙救援,还低头看手机。对此,台湾法律界人士认为,如果李亲眼看火车撞上工程车,又没有任何作为就离开现场,已经不是过失杀人罪,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可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报道称,台铁列车脱轨事故是由义祥工业社所属的工程车因停放不慎滑落山坡造成的。检方3日向法院对李义祥申请羁押后,法院裁定50万新台币交保(保释)。但经检方抗诉,法院裁定撤销发回重裁;花莲地方法院在4日晚间认定李义祥涉过失致死罪嫌重大,裁定羁押禁见。李随后被送往看守所。

今天(5日),多家台媒爆出,就在火车撞上滑落斜坡的工程车后,一名乘客正好捕捉到李义祥与一旁的身着深蓝上衣的友人,在坡上朝下看,两人没有过多动作或惊慌,也没有下来帮助乘客脱困等,李甚至自顾自地看手机,被现场民众痛批“根本就是在远处欣赏自己的杰作”。

还有目击者称,李义祥除了没有马上求援外,甚至还疑似开着工地上另一辆工程车跑了,留下其他员工在现场。中时新闻网称,还有受伤民众称,事故发生后有一名疑似是李义祥找来的工人,走下斜坡到事故现场查看。

台湾《镜周刊》称,法律界人士认为,如果李义祥亲眼见工程车坠落而被火车撞上,且当下又没通报相关单位就离开现场,已不是“过失杀人”,可能涉及“故意杀人”。据了解,若主观上有故意杀人犯意,依法最重可判死刑。

台铁“太鲁阁号”408车次2日在花莲县秀林乡清水隧道外,撞上从斜坡滑下的工程车,严重出轨意外造成50人死亡、202人受伤,是近半世纪以来最重大的铁道意外死伤事件。

记者 赵友平

编辑/马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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