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春雨绵绵,带着丝丝寒意。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跟随北京房山法院执行法官来到城关一处旧厂房,对房屋内上千捆电缆和数十台机器进行清点查封,用来偿还职工工资。而被执行人是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
工人雨中等发钱 看到旧厂空院大失所望
顶着雨,法官绕走在顾册村的小路,在被执行人的带领下,来到了这家电缆厂。被执行人蔡某今年是这家电缆厂的老板,已经70多岁了,个子不高,走路驮着背,背着手,步履蹒跚,离他身后几步远的地方,都能闻到他身上重重的烟味。
执行法官霍福生告诉记者,蔡某的电缆厂虽然不大,但以前还算有声有色,可后来迁址,加之经营不善,厂子生意愈发难做。其间他为了周转借了不少外债,也欠了工人不少钱,直至最后偿还不上,被告上了法庭。从登记信息上来看,蔡某被房山法院4次列入限制消费令名单。
而今天,他已经不是第一次被执行了。
法官告诉记者,即便是古稀老人,但他一直坦然面对法院作出的判决和执行,敢作敢当,从不逃避,先前每一次被执行都还算配合,今天应该也不例外。
很快,法官一行人来到蔡某的电缆厂门前。看到3名被拖欠工资的职工顶着雨,抱着手,早早就在门前等候。他们看到法官和蔡某,紧吸了两口烟,掐灭在地上,小步快速朝蔡某走来。
3人和蔡某之间冷冷地对视了一眼,没有寒暄,也没有想象中的矛盾和冲突,先后进入了院子。
院子里没有了机器的轰鸣声,蔡某清了清嗓子,声音回荡。厂房旁堆着各种锈迹斑斑的杂物和机器。角落里有两架铁笼,两只护院的狼犬在里面拨弄着空空的食盆,时不时叫唤两声,铁笼旁不远的残垣上还散落着一排1米多高的铁架,职工说“是之前拆下来的电缆厂招牌。”
这栋废弃的厂房大院,似乎已经没有什么可供执行的财产了。
媳妇重病、负债累累 工人:我实在坚持不了了
“可我还等着这几万块钱的工资还债呢!”职工老张今年57岁,长期从事重体力劳动,让他的十指变得又短又粗,关节像鹌鹑蛋一样凸起,指尖的皴裂清晰可见。
他说,自己从2009年开始,在蔡某的工厂工作了11年。2018年开始,工厂因为搬迁,有大批职工辞职。而也正是从那年开始,蔡某生意出现了问题,流失了大笔订单,也没钱开工资。
“那一年,我们职工只拿到了5个月的工资,于是厂里就只剩下了6个工人。”老张说,这几名工人本来也想走,但被蔡某拦住了。蔡某用自己家的房产、底商担保,做了抵押,承诺就算卖车卖房也会给付职工工资,才将他们留下。而老张,因为妻子患有严重的类风湿病,生活不能自理,为照顾她,只能选择离家就近的单位上班。“而且我岁数也大了,没什么文化,没地方要。”老张长叹一声说,即便是被拖欠工资,但这份工作也是他不得不接受的选择。
第二年,职工只拿到了1个月的工资,人又走了一部分。第三年,职工只剩下老张一人,即便没再拿到工资,他也几次索要无果,却仍在坚持着。他说,自己如此“卖命”,只希望蔡某能念在自己家庭困难和多年的情分上,把工资如数发放。
可事情并没有朝他所期待的方向发展,电缆厂的生意已日渐萧条,每天上门求货的客户逐渐变成了堵门催账的债主。老张实在忍受不了了,推着不能走路的妻子来到了工厂,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蔡某吐着自己一肚子的苦水,但对方却不为所动。
“我都快给他跪下了!厂子不发钱,我妻子又需要照顾,那些年我们都是靠借钱过日子!”老张情绪愈发激动,说自己当初每月工资3500元左右,蔡某一共拖欠8万多元工资,虽然钱不多,但对自己的家庭来说,是救急、救命的钱。而自己也为了照顾妻子,一直在家待业。“这几年我欠了7万多了,如果要不来钱,我拿什么还债?拿什么给媳妇看病?拿什么生活!”他说。
据了解,蔡某拖欠职工工资近20万元。
法官为尽快解决困难 冒雨执行
其实,在接到几位职工提交的强制执行申请之前,法官已经做前期调查,虽然职工仲裁时间较晚,很多有价值的东西已经被事先发放给了其他被执行人或被查封、抵押,法院无法对被执行人其他财产作出措施。
但法官在前期调查中,还是注意到了一条能够打破尴尬局面的线索——就是厂房里,仍堆放着大批包装好的电缆。
为了尽早解决职工们所遇到的困难,法官已经事先取证,便没有多讲,直接表明来意。而蔡某也表示愿意配合,主动带法官来到了厂房。
打开最后一间库房的门,里面的电缆、电线按颜色、型号分类,整整齐齐码放着,大致估算有上千捆,一旁的库房还堆放着数十台生产机器可供执行。
“这些是用来偿还职工工资的,你们是这个厂的老职工,你们见证一下,我们开始进行清点登记。”法官请3名职工来现场的目的,就是让其在一旁识别电缆型号,让法官团队方便在一旁记录统计,做到各自心中有数,以便下一步工作。
法官向记者透露,这些材料及设备,通过统计之后,将在不日后,实行网上司法拍卖,尽早实现当事人的权益。
此外,法官还做了“二手准备”,邀请了北京市有关专职经营五金电料老板及代理到现场进行查看,商讨线下变现时间及金额,通过对比,选择能够将现有财产迅速、足额变现的途径,尽快实现当事人权益。
职工的问题摆在眼前,可还有另一位申请人,被拖欠的欠款更多,足有745万余元,这执行回来的钱应该先给谁呢?
另一申请人:“我愿把钱优先让给工人”
法官也将另一位申请人张先生的律师李国路约到了现场,与其商讨优先解决工人工资的事宜。
李国路表示,自己当事人张先生与蔡某多年前就相识。2015年,蔡某找到张先生,以公司周转为由,先后用家庭个人财产做担保,向张先生借款了480万元。虽然之后偿还了100万元,但其余欠款一直不能按时履行。2020年时,张先生无奈将蔡某告上法庭,索要380万元本金及利息。
双方通过调解后达成约定,蔡某于2020年底偿还所有本金,并支付从2016年底至2020年底,年息24%的利息,和各项费用,总计745万余元。
可即便双方达成调解,但蔡某仍未履行义务,其名下个人财产大部分又被抵押,张先生无奈又申请执行。而此时张先生发现,蔡某还拖欠工人工资近20万元,本着社会稳定及保证民生的原则,法官、律师和张先生进行了协商,张先生主动表示虽然会给自己带来部分损失,但仍愿意将成功执行的钱款,优先给付工人工资,保障他们的权益。
对于蔡某是否有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局法官仍在调查取证当中。3位职工离开时,法官特别提示老张,如果生活实在遇到困难,可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文/王浩雄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