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特区政府)1月15日夜晚发表声明对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最新发表的2020年度报告表示强烈反对,并指出有关报告内容偏颇,出于政治动机而非反映事实。
通过法律维护国家安全是国际惯例。报告错误指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损害“一国两制”,恰恰相反,国家在“一国两制”下有权就此立法。每个国家都有维护其国家安全和主权的法例,亦是其职责所在。国际社会不应采取双重标准。
有关《香港国安法》下罪行定义不清晰的指控完全不正确。《香港国安法》清楚列出所规定的四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和刑罚。奉公守法的人士,包括香港居民和海外旅客、投资者不会误堕法网。
与此同时,《香港国安法》有特定条文,保障市民在《基本法》及国际有关人权的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下所享有的权利和自由。《香港国安法》亦体现了无罪推定;一事不再审;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
《香港国安法》与《基本法》第二十三条没有冲突。香港特区仍然需要早日完成《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
自《香港国安法》落实以来,街头暴力已经大为消减,社会恢复稳定。市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得到保障,罪犯亦在我们独立的司法制度下被绳之于法。对香港的繁荣以及本地和外国企业在香港的商业活动而言,稳定的环境极为重要。
就香港警方的执法行动而言,警方有法定责任维持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警方的执法行动是基于证据和严格按照法律进行,与涉案人士的政治背景及立场无关。
香港新闻自由受《基本法》保障。传媒为新闻工作进行采访,而警队有法定责任采取措施维持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一直以来,警方在不影响行动效率的情况下,尽量配合传媒工作。双方在互相尊重和理解的情况下,各司其职。
将违法分子绳之于法是每一个政府的责任,而当罪行涉及国家安全时,更事关国家和所有人民的利益。履行这个对国家的责任,应获国际社会充分尊重。(总台记者 金东)
编辑/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