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支付购车首付款 云南这所中学一管理人员受审
云南法制报 2021-01-10 19:45

1月8日上午,安宁法院刑庭法官李永兴、周洪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展阳光司法活动,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安宁市昆钢第一中学原总务主任、食堂管理组原组长李旭明挪用公款一案。安宁市纪委、监委与安宁法院联合组织安宁市教体系统40余名党员干部旁听了本案庭审。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李旭明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深刻地认罪悔罪,希望法院对自己从轻处罚,给其一个重新做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本案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前来旁听的党员干部们表示,通过旁听今天的庭审对广大的教育工作者是一次生动的警示教育,在之后工作中要加强对法律的学习,坚守廉洁自律,坚决不触碰法律的底线,做遵纪守法的表率。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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