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1月3日消息,近期,《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许疃煤矿“10·27”高温中暑事故调查报告》在网络上公布。报告透露,2020年10月27日12时30分,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军事化救护大队许疃中队(以下简称许疃救护中队)两名救护队员在启封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许疃煤矿82下采区二中岩石集中巷及7228机联巷查看巷道情况过程中因高温中暑,经抢救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71.01万元。
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据调查组介绍,2020年10月25日,矿通风副总工程师江海主持会审《82下采区二中岩石集中巷启封、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决定10月27日6时开始启封82下采区二中岩石集中巷、排放瓦斯,矿总工程师王庆永为地面总指挥,江海为井下现场指挥,许疃救护中队负责现场实施。
10月26日,矿召开专题会议,对启封工作进行安排和措施贯彻。10月26日许疃救护中队主管技术员刘勇根据《82下采区二中岩石集中巷启封、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了《许疃救护中队关于许疃矿82下采区二中岩石集中巷启封、排放瓦斯的行动计划及安全措施》,许疃救护中队党支部书记梁永峰审批,并组织了贯彻。
10月27日5时,许疃救护中队梁永峰、刘勇、刘军(副中队长)和一小队李浩(副小队长)、吕岩松、陈继承等11名救护指战员从驻地出发。6时,参加启封、排放瓦斯人员在副井下口集合,江海再次对措施进行了贯彻。6时37分到达密闭墙启封处,救护队员开始启封密闭作业;10时,密闭墙被扒开2.2㎡。救护队员将新延接的风筒与原巷道内预留的风筒连接后进行限量排放。10时45分,梁永峰安排刘军升井。11时5分,梁永峰、李浩佩用正压氧气呼吸器、携带多功能气体参数测定仪进入启封巷道查看情况。
由于梁永峰、李浩长时间未返回,13时25分,刘勇、吕岩松进入巷道内寻找。行至7228机联巷拨门口向上100m处,吕岩松在巷道中间偏左位置突然发现李浩倒在前方1m的巷道右帮(上山方向,下同),全身赤裸。刘勇、吕岩松随即对李浩进行抢救,李浩无反应。两人不具备继续施救条件,返回寻求支援。14时3分,刘勇返回密闭墙启封处,安排陈继承等6名救护队员进入救援。14时30分,陈继承等人在7228机联巷拨门口向上130m处巷道左帮发现梁永峰。16时51分、17时5分梁永峰、李浩分别被抬到地面送往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抢救,18时57分两人经抢救无效宣告死亡。
事故调查组称,人员定位系统显示,梁永峰、李浩2020年10月27日11时5分进入启封巷道内,分别于16时10分、20分被抬出密闭墙。救援期间测量事故地点温度高达44℃;10月28日9时现场勘查测量事故地点温度36℃;10月29日15时现场勘查测量事故地点温度33℃,距7228机联巷拨门口向上240m处温度38.7℃,测量巷道空气湿度80%~90%。李浩被发现时全身赤裸,氧气呼吸器和衣服在距7228机联巷拨门口向上200m的积水淤泥内。医生诊断梁永峰、李浩为中暑症状,参与救援的吕岩松也出现中暑症状。经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事故发生时,事故地点温度高于44℃,湿度高于90%,梁永峰、李浩长时间处于高温高湿环境中暑,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密闭的7228机联巷受邻近采空区、巷道煤体氧化和围岩温度影响,巷道内温度高、湿度大;梁永峰、李浩进入巷道查看过程中,违规进入温度超过40℃的高温区,未及时撤出,中暑导致死亡。间接原因包括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技术管理不到位、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救护工作管理不到位。
此次,调查组公布了对于15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其中,鉴于李浩、梁永峰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淮北矿业救护大队许疃中队主管技术员刘勇、淮北矿业救护大队许疃中队中队长蔡保华被建议撤职,淮北矿业救护大队战训部部长江丙涛被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调查报告还指出,许疃煤矿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规定,建议处50万元罚款。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责成向淮北矿业集团做出检查。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0年11月,安徽省能源局已向淮北矿业集团发出通知:2020年10月27日,许疃煤矿82下二中岩石集中巷启封排放瓦斯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两名救护队员中暑死亡。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许疃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由一级降为三级。(记者 钟煜豪)
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