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朝阳: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2-30 16:06

北京市纪委监委12月30日发布,朝阳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这6起问题为,金盏国际合作服务区管理委员会党组原书记、主任张树宝违规发放实物福利问题。2013年1月至2018年5月,张树宝5次违规决定使用下属企业资金人民币22.55万元为本单位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制作服装。2020年11月,张树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朝阳区芳草地国际学校慈云寺分校校长肖燕华、工会主席杨伟清私设并使用“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6年间,肖燕华违规决定将公款人民币74.54万元存放于杨伟清等人私人账户形成账外资金,以加班费等名义或以手机等实物形式向教师发放。2020年11月,肖燕华、杨伟清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南磨房乡水电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党支部原书记、经理张立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3年年初至2018年初,张立云擅自决定使用公款向公司员工发放加班费、年终奖金共计人民币308.92万元。2020年10月,张立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崔各庄乡黑桥村党总支原书记王桥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至2017年,王桥以村委会集体资金支付个人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共计人民币39340.4元。2020年12月,王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东坝乡社会公共事务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吴艳涛公车私用问题。2017年11月,吴艳涛因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其仍不知收敛、不思悔改,于2017年10月至2020年5月,仍使用下属集体企业公车用于个人出行,公款支出燃油费人民币19872元。2020年12月,吴艳涛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小红门乡腾退拆迁安置办公室原负责人赵佳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礼品问题。2014年至2018年中秋、春节期间,赵佳明先后十余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烟酒、茶叶、购物卡等礼品,折合人民币共计3.5万元。2020年11月,赵佳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收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泽伟
编辑/李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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