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我市突发新冠肺炎疫情。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众志成城,同心抗疫,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但全市疫情尚未结束,还存在不确定性风险。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彻底阻断疫情传播的风险,根据省总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的通知》(辽疫防经发总指〔2020〕16号》要求,现就做好“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防聚集性疫情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暂停非必要大型聚集性活动
1.原则上不召开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会议提倡采取视频形式召开。确须组织或承办大型聚集性活动或会议,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严格控制人数和规模,严格做好防疫工作,严防会议活动期间发生疫情。
2.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组织或承办大型聚集性活动或会议,特别是有境外、省外等重点地区人员参加的,应报同级指挥部批准。
二、加强室内文化休闲娱乐场所管理
1.各类联欢会、音乐会一律采取录播形式举行,录播期间要合理确定现场观众人数,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剧院等演出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50%,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
2.发生阳性感染者的街道暂停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一律关闭室内文化休闲娱乐场所,包括但不限于影剧院、棋牌室、游艺厅、书店、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社区活动场所、网吧、舞厅、酒吧、KTV、公共浴室、养生按摩店、美容院、彩票店、室内健身房、体育馆、游泳馆、室内景区等。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评估确定恢复开放时间。
三、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
1.医疗机构要严把“入口关”和“排查关”,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人员。按照战时状态启动最严格的预检分诊工作,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对重点关注地区进行随时调整。
2.进一步强化发热门诊排查,实施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持核酸检测报告方可住院的要求,对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严格管理。没有开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发热或可疑患者登记信息、1小时内报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并按照闭环管理的要求转运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排查。要严格做好院感防控工作,加强医务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
四、加强校园疫情防控
1.强化校园科学防控。各级各类学校要坚持每日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食堂、宿舍、浴室等重点场所进行通风、保洁及消毒。要加大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师生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减少到人群聚集和通风不良的场所。
2.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师生假期管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精准有序安排学生假期,确保离校学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高校寒假安排,执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高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各学校寒假放假前,要组织开展一次宣传教育,提醒学生在返校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学校要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师生管理与服务,指导学生做好自我防护,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保障,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寒假生活。
五、加强餐饮住宿管理
1.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体温检测、“健康通行码”查验等措施,必要时记录联系方式和到店时段等,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每日按规定频次消毒、经常性通风,推荐使用自助点餐、一次性餐具、公筷公勺。
2.餐饮服务单位工作人员每日必须进行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上岗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时刻佩戴口罩。在清洗加工进口冷冻、冷藏食品时,清洗加工后必须更换手套,加工前对内外包装严格消毒,加工后无害化处理内外包装。所有食品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3.严格住宿实名登记,对入住旅客逐一如实登记,对所有住宿人员和来访人员进行测温查码,异常情况按相关规定处置,拒绝检测、未戴口罩的予以劝阻。
4.加强宾馆内公共区域设施管理,对健身房、咖啡厅、棋牌室、游泳馆等进行消毒,对布草存放点、清洗消毒间等做紫外线消毒处理。客房落实通风消杀等措施。公共用品用具严格执行“一客一换一消毒”制度。
六、加强交通运输管理
1.机场、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卫生清洁等防控措施,做好进出人员体温检测、“健康通行码”查验,加强客流班次调控,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切实降低人员密度。
2.加强交通工具防护,做好交通运输工具通风换气,每次出行载客前应做好清洁消毒,为乘客提供安全卫生的出行环境。
3.加强人员管理服务,严格落实工作人员和司机每日健康检测制度,上岗前和下班后分别开展体温检测,身体不适的应及时就诊,上岗期间规范防护。提示乘客进出公共交通运输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口罩、出示“健康通行码”。
七、加强购物消费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
1.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要严把入口关,严格落实查验“健康通行码”、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入店必要流程。要设专人负责场内巡视,监督从业人员和顾客做好个人防护。在收银、称重等窗口设置安全隔离线,严格控制场内人员密度,根据人流量适时采取限流措施,防止扎堆聚集。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有效缩短排队等候时间。鼓励采取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模式,分流线下人员聚集压力。
2.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经营场所要加强室内通风,完善手消毒设施配备,对公共卫生间、电梯间、人员通道、购物工具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增加清洁消毒频次。要严格实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重点加强对冷链产品相关人员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和个人防护,健康状况异常者严禁上岗,并按规定上报。
3.各地区、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行业监管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经营场所切实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重点加强人员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个人防护、通风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对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八、规范管理旅游景区
旅游景区要分类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做好清洁消毒和公共卫生,按照“能约尽约”的原则,推进预约常态化。落实游客体温筛查等防控措施,配套使用“健康通行码”核验等手段,做好信息登记工作。在景区出入口、重要参观点、休息餐饮区、缆车上下站等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区域设置专人,加强疏导,避免拥挤。
九、加强个人健康管理
1.非必要不离连,确需离连人员需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在元旦、春节期间,应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如离开所在市必须请示本单位批准。不得组织、参与大规模聚会聚餐。
2.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开展环境“大清扫、大消毒”活动,重点消除卫生死角。游乐设备、停车场、休息区、垃圾点、公共厕所、电梯间等重点场所,每日进行清洁后消毒。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3.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有效阻断疫情传播路径。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要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人员的健康监测。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尽量减少出入公共场所次数和逗留时间。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两节”期间的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动态精准及时报告有关情况,遇有突发疫情第一时间启动预案,同步推进、无缝衔接,落实各项应对处置措施,坚决把疫情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把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坚决守护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
大连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2月29日
编辑/马晓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