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国家赔偿的主要法律框架已经建立,但裁判规则体系不够精细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2-29 11:08

12月29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纪念《国家赔偿法》颁布实施二十五周年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最高人民法院赔偿办主任、赔偿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竹梅说,我们将进一步发挥国家赔偿审判通过对公权机关侵权行为依法裁决的法治手段,促进相关国家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她说,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以中央关于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要求为基本遵循,以审判体制改革、专业化建设和人才激励为驱动,进一步巩固提升司法理念,不断创新完善工作机制,勇于攻坚克难,用足国家赔偿制度红利,切实依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不断推动国家赔偿审判工作新发展。

她提到,近些年,虽然国家赔偿的主要法律框架已经建立,但依然面临法律供给有限的现实,面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裁判规则体系不够精细的弱点日渐突出。

“将着力研究解决国家赔偿审判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汇集各方力量,共同攻坚克难,推动裁判规则精细化,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多元化、精细化司法需求。”

国家赔偿审判是一项特殊的综合性审判业务,专业涵盖刑事、民事、行政以及刑事侦查、检察、监狱等领域,对国家赔偿法官们的知识结构、专业水准、政策水平、协调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此,我们将通过探索推进中级法院委赔案件的集中管辖、优化配置审判资源,理顺审判组织机构关系、充分发挥审判组织职能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和法官培训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国家赔偿审判队伍的司法能力和整体素质。”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周超
校对/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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