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2日下午,北京现代舞团在京召开发布会,指出2020年11月14日湖南卫视《舞蹈风暴》第二季第五期王韬瑞表演的舞蹈节目《传承》,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涉嫌抄袭使用北京现代舞团经典作品《三更雨·愿-鸟》的造型、道具、动作、理念等艺术形式,侵犯了作品的著作权。
发布会上,《三更雨·愿-鸟》 编导高艳津子介绍,《三更雨·愿-鸟》是北京现代舞团经典作品,是2006年为“威尼斯双年展”委约创作的作品。作品自2006年首演至今,已在国内外演出达上百场,足迹遍布世界各地,曾多次代表中宣部、文化部参加国际各大重要艺术节,并屡获殊荣。
高艳津子指出,2020年10月15日,王韬瑞在《舞蹈风暴》第二季第五期表演之前,曾通过中间人、北京现代舞团前资深舞者给北京现代舞团艺术总监打电话,表示非常喜欢《三更雨·愿-鸟》的造型、道具、状态、动作、理念等,希望使用作品的形式与理念参加湖南卫视《舞蹈风暴》节目。北京现代舞团艺术总监当即非常明确地拒绝了此想法。
北京现代舞团方面认为,在此后湖南卫视《舞蹈风暴》节目中,王韬瑞表演的舞蹈《传承》与《三更雨·愿-鸟》出现了高度相似:比如在舞蹈表现方面,《传承》同样出现了大红色髯口、白色服装、白色粉末等造型道具,同样出现古典戏曲动作元素与现代舞技巧结合的动作如。而且,所表达的中国传统英雄的风骨和精神等理念方面均与作品《三更雨·愿-鸟》有极大雷同……高艳津子因此认定,《传承》涉嫌抄袭《三更雨·愿-鸟》。“不是说某几个动作一样。这个作品最重要的就是它的理念,它的形式感,比如它的红色髯口、白色衣服传统与现代的结合等。这是这个作品的灵魂。通过两个作品对比可以看出二者的动作、气韵、状态是相似的。”
律师王长清则表示,认定侵权有两个标准:“一、接触的可能性(王韬瑞此前看过《三更雨·愿-鸟》);二、实质的相似(《传承》与《三更雨》相似)”,符合这两个条件就构成了侵权。他介绍,“北京现代舞团的诉求很简单,第一要赔礼道歉,第二要确认我们的著作权。如果诉求得不到满足,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截至发稿,湖南卫视和王韬瑞并未就此事做出回应。据了解,录制前,《舞蹈风暴》节目组与所有选手都签订了版权协议。协议中规定,选手参赛作品应为原创或者取得著作权人授权。不过,王长清认为,湖南卫视不能因此免责,“你(湖南卫视)完全知道《三更雨·愿-鸟》是高艳津子的作品,你至少应该确认《传承》确实得到了高艳津子的同意和授权。”
发布会上,北京现代舞团方面表示,舞团与王韬瑞本人、湖南卫视的沟通都有记录留存,如有必要,这些将被作为证据提交法院。
本次事件的核心,即如何界定《三更雨·愿-鸟》《传承》之间存在抄袭或侵权行为,却可能存在疑难。中国舞蹈家协会分党组副书记、秘书长、驻会副主席罗斌介绍,现行的法律条文中并没有明文规定如何界定舞蹈作品的抄袭和侵权。“美术作品已经有大量的判例界定抄袭侵权行为,音乐作品则是连续8小节相似就构成了抄袭,但是舞蹈作品怎么才算抄袭,是造型、动作一样,还是思想、意境相同就算抄袭,法律上没有这样的条文。”正因为如此,舞蹈界发生版权纠纷,很少走法律程序,而是以私下调解为主。当年《千手观音》引发的版权纠纷虽然走上了法庭,但最后还是经法院调解而解决的问题。
舞蹈作品难以界定版权,还有一个典型的例子。罗斌介绍,当年杨丽萍表演的《雀之灵》火了,她想为作品注册版权,结果被版权局拒绝,“人家说不知道怎么给你注册。你看,《雀之灵》是杨丽萍的原创,也是她自己演出名气的,家喻户晓,但是仍然无法注册版权。”罗斌透露,舞协这些年来也在呼吁通过完善法律解决舞蹈的版权问题,但在正式条文出台之前,如果界定两个舞蹈作品之间是否存在侵权和抄袭仍旧是个难题。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祖薇薇
编辑/弓立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