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14时50分许,交巡警二郎大队接驾驶员报警,称在朝阳路接建兰路路口发生追尾事故,肇事司机似酒驾。民警赶到现场后,对追尾车辆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其结果为113mg/100mL,属醉酒驾驶。所幸此次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蜀黍提醒: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莫心存侥幸,拒绝酒驾,安全出行。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