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国“断卡”行动开展以来,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从源头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多发态势,永州公安第一时间部署开展“断卡”行动,依法严惩非法开办贩卖电话卡、银行卡等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截至12月初,全市已有65名涉及“两卡”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105名因出租、出借、出售“两卡”或实施诈骗被纳入信用惩戒名单。
典型案例一
9月10日,新田县公安局在新田县驾考中心及上海花园小区附近抓获2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郭某、胡某联。经查,今年6月以来,郭某、胡某联2人怂恿多人办理手机卡、银行卡、U盾等,低价收购后,再非法销售给他人用于违法犯罪。
典型案例二
11月30日,祁阳县公安局抓获非法买卖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尹某松。经查,犯罪嫌疑人尹某松伙同他人,组织多人在银行网点、通讯运营商网点办理银行卡、U盾、手机卡等,低价收购后,再非法贩卖给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典型案例三
11月28日,东安县公安局摧毁一涉嫌侵犯公民信息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8月28日,东安县公安局接公安部推送的“两卡”线索,在东安县抓获肖某旺等5名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犯罪嫌疑人。经进一步深挖,办案民警发现云南陈某等4人与肖某旺等5人属合作关系。在掌握肖某旺、陈某等9人违法犯罪证据后,民警立即赶赴云南将陈某等人抓获归案。
经查,肖某旺、陈某等9人分别系当地联通公司工作人员,该团伙通过违规收集公民个人信息,诱导群众提供个人身份证及照片开通手机卡再低价收购,通过网络联系买家,将手机卡高价销售到其他省市,共非法获利30余万元。
永州市反电诈中心提醒:1、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
2、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手机卡,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
3、出租、开办、出借、出售“两卡”涉嫌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4、发现买卖身份证件、银行卡、手机卡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