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们国家的数字货币还处在早期的技术验证阶段。我觉得至少还要经过成功的中期测试,才有可能大面积的推广。”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区块链工作组组长、中国银行原行长李礼辉在11月25日至27日举行的《财经》年会上表示。
随着今年我国的法定数字货币已在小范围试点,法定数字货币会不会替代电子化的支付工具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李礼辉认为,法定数字货币要替代现在已经非常成熟的支付工具,还要经过一定的历程,至少在未来的十年以内,微信支付、支付宝不大可能退出历史舞台,应该会跟法定数字货币、跟银行卡并行成为人们的支付工具。
他介绍,根据国际清算银行的调查,80%的中央银行已经启动了数字货币的研发。法定数字货币有三个方面最大的好处,第一,可以节省成本,防范假币,可以强化支付系统的公共的普惠特性;第二,可以实时把握结构性的货币流通数据,能够特别精准的调控货币供应的总量;第三,资金流的信息是可以实时观察,可以全程追踪的,所以它能够对反腐败、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等进行管控。
尽管如此,但李礼辉认为,数字货币还有两个潜在问题待解。首先,中央银行可以直接吸收公众的存款,所以这可能会削弱商业银行的初始信贷能力,削弱其盈利能力;第二,如果个别的商业银行发生支付困难,便可能很容易引起难以控制的数字货币存挤兑,更容易触发系统性的金融风险。
清华大学长江讲座教授蔡维德表示,当前,数字货币已经迎来了科技与市场方面的大改革。对于一个数字货币系统或区块链系统,交易性跟监管性比性能和安全性更加重要。“只有交易性和监管性的环境下,才考虑有性能和安全性,不能有扩展性失去了监管,或是有扩展性失去了交易性。”
上海新金融研究院(SFI)副院长、上海金融数字化研究中心主任、浙商银行原行长刘晓春提出,要把数字货币的技术和数字货币本身分开,不要把技术就当作货币。
他认为,发行人民币是《中国人民银行法》授予中国人民银行的一项法定权利。所以一个机构有没有数字货币技术,和能不能发钞票是两个概念。“大家不要有过多的想象,央行数字货币不是发行另外一种货币,只是人民币的一个表现形态。”
针对数字货币的应用问题,刘晓春称会对货币流通带来一些新的变化。比如说货币流通速度可以加快了,商品的交易效率更高了,社会的效率提高了。但作为现金的数字货币的作用到底怎么样,可能还需要在实践当中来检验。
此外,刘晓春对数字货币提出了几点建议: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要高度关注发行环节的流畅性;数字货币的发行应该纳入到整个人民币发行的统一规划当中,不能造成“数字货币是数字货币发行,纸币是纸币发行”,这会扰乱整个货币政策;为了数字货币的顺利发行,要确定数字货币的会计准则,同时,要制定数字货币的跨境结算和管理办法。
文/证券日报记者 朱宝琛
编辑/范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