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现场|北京一的哥多次碰瓷公交车 危害公共安全被判4年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1-30 15:48
趁公交车并线之机,出租司机故意制造公交车全责的公交事故,以此讹诈钱财。11月30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出租司机穆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北京丰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检方指控,2018年10月至2019年11月间,出租车司机穆某曾在北京市丰台区、房山区、海淀区、西城区等多地的辅路上,多次驾驶出租车,趁公交车并线之机,故意制造公交车全责的交通事故,危害公共安全。
对于检方指控,穆某不持异议,称自己是利用公交司机怕麻烦的心理,制造交通事故,以此来讹钱。但希望法院念其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从轻判处。
审理法官胡春生告诉记者,穆某就同一行为多次发生相同交通事故,即可认定为故意,而讹诈的钱财与此案无关,所以不考虑金额多少。
经审理法院认为,穆某以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最终,法院根据穆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文/王浩雄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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