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竟是涉黑组织最大出资者 养了一支“地下执法队”,连续作案128起
东南早报
2020-11-16 08:29
近日,福建泉州中院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宣判活动。被告人郭某锋、汪某锋、陈某贤等人以公司化模式经营,采用“押钥匙、不押车贷款”的方式,以“低息快贷、手续简单”为噱头,诱使借款人签署表面合法实际设置陷阱条款的合同,对外形成“有合同在手,报警也无用”的强大震慑力。
其中,执业律师被告人郭某锋作为组织最大出资者,幕后总揽组织的重大事项,充实完善合同陷阱条款设置,指导如何规避法律问题。
为达到非法敛财目的,该团伙形成一支实施敲诈勒索犯罪的“地下执法队”,以威胁恐吓、围堵拦截、非法拘禁等手段,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连续作案128起。
法院判决被告人郭某锋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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