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快评 | 以农民工欠薪案“两清零”倒逼发案量下降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1-11 17:31

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印发《关于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通知》。《通知》决定从2020年11月6日至2021年春节前,在全国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同时,《通知》明确,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做到“两清零”目标,即:2020年发生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以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在2020年底前全部清零,其他欠薪案件在2021年春节前动态清零。

天气一天比一天冷了,离年关也一天比一天近了。按照农民工的候鸟式劳动周期和工资结算规律,从11月份到春节之前,正是农民工欠薪行为的高发时段。国务院部署的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的开展周期正好覆盖了农民工欠薪行为的高发期,靶向性很强。实际上,国务院以及有关部门已连续多年在年终岁尾部署类似行动,每年的专项清欠行动连接起来,就成了长效常态维权机制的一部分,彰显了政府清理打击欠薪违法行为的决心,彰显了对农民工权益的重视。各地各级清欠行动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化解了大量欠薪案件,帮农民工讨回了大量欠薪,也对用工责任主体起到了惩戒、震慑、教育作用。

今年的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提出了“两清零”目标,且要求含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等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率先清零,把政府和国企摆在了清欠维权的头阵,向社会释放出积极的信号,有助于发挥“清零”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助于理顺清欠维权的社会责任关系。实际上,跟据媒体公开报道可知,相当一部分农民工欠薪案都与政府投资项目或国企项目有关,将这类欠薪清零,能够从源头破除清欠障碍,形成层层传递的清欠良性循环。

在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方案中,国务院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对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等进行集中排查,用好用足《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监管和惩戒措施,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保持治理欠薪高压态势,从而为实现“两清零”目标明确了强有力的执行保障措施。

平心而论,“两清零”是一个比较高的目标,要做到彻底的欠薪案件动态清零并不容易,因为每年媒体都不乏对农民工跨年甚至跨越数年讨薪案件的报道,这些案件的存在说明了欠薪案件动态清零的复杂性和难度,也暴露出以往清零的死角死面(有关清零的要求已不是首年首次提出)。实现“两清零”目标需要维权机制中每一个环节的努力,各地各维权责任部门一定要严格落实行动要求,主动摸排农民工欠薪问题,积极受理农民工投诉举报,高效高标准处置欠薪纠纷,对查实的违法欠薪问题,依法严惩,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两清零”目标。

更需强调的是,农民工欠薪案“两清零”只是一个专项行动的阶段性目标,并不是治理欠薪行为的根本目标,根本的目标应该是,通过农民工欠薪案“两清零”,不断健全劳动监察和维权机制,堵塞监管漏洞,补足维权薄弱环节,强化维权责任,提升日常欠薪治理能力,保持欠薪案常态清零、随时清零的维权输出,倒逼用工主体增强法治意识、自律意识,规范用工行为、薪酬发放行为,从源头降低欠薪发案量。

文/李英锋

图源/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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