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党中央立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国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提升到国家政治和外交层面,建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这项工作对内凝聚党心民心,对外占据道义制高点,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有力支撑。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月7日刊文透露,尚未归案的40名“百名红通人员”中,仍有20人藏匿在美国。2015年,中国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其中有40人外逃至美国,截至目前仍有徐进、刘芳、刘昌明等20人藏匿在美国。文章指出,美国是中国外逃腐败和经济犯罪嫌疑人最集中的国家,美国也是其他发展中国家腐败分子潜逃和藏匿财富的天堂。
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党中央立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我国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提升到国家政治和外交层面,建立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这项工作对内凝聚党心民心,对外占据道义制高点,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有力支撑。
决不能让贪腐分子躲进“避罪天堂”。中国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的成功实践,获得了国际社会广泛认可和尊重。中国严格遵守国际法和国际司法执法惯例,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先后与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合作追回外逃嫌犯,初步构建起覆盖各大洲和重点国家的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2014年至2020年6月,有关部门共追回外逃人员7800多人,包括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2075人,追回赃款196亿元,有效削减了外逃人员存量,有力遏制住外逃蔓延势头。
目前,追逃追赃工作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面临的国际环境十分复杂。美国一些执法部门和政客,不断给中方外逃嫌犯撑腰打气、提供庇护,并多次阻挠外逃人员自愿回国投案。近日,美方更是无视基本事实,无端起诉并逮捕数名美国人和在美华人,妄称中国“猎狐行动”非法,别有用心地对中方追逃追赃工作进行污蔑抹黑。
美国之所以为他国贪腐分子提供避风港,是基于政治偏见的双重标准。美国等西方国家存在政治偏见,不认同我国司法体制,不甘心、不乐见我国追逃追赃工作影响扩大。这些国家为了实现某种政治目的,奉行双重标准,以各种理由阻挠我引渡或刑事司法协助请求,对中方追逃劝返工作刻意打压,甚至阻碍外逃人员回国投案。这种行径完全站在了正义和法治的对立面,违背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和《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精神,背离了相关国家在国际场合所做公开承诺。
美国之所以甘心充当“避罪天堂”,为他国贪腐分子提供庇护,也是在经济上贪图“黑钱”。长期以来,美国一直是发展中国家腐败分子潜逃和藏匿财富的天堂。以非洲为例,非盟数据显示,非洲过去50年因贪腐问题共损失1万亿美元,许多赃款最终都流向美国。各国腐败分子逃往美国后,用赃款大肆购买豪宅、豪车、高档商品等,用赃款“拉动”了美国经济。
充当“避罪天堂”是不光彩的。美方将他国腐败分子视为有利可图的“肥肉”,在纵容、默许甚至支持贪腐分子外逃的同时,自身也沦为各种贪腐罪行的帮凶。充当“避罪天堂”的行径,从长远看,也等同于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某些国家贪图他国人民的血汗钱,这是得了贪财的“红眼病”;将中国海外追逃工作妖魔化、污名化并借此施压、讹诈,这是“感染”了意识形态政治病毒。
某些国家对自身法律制度的“免疫力”过度自信,以为对外逃贪腐分子可以只得其利而免受其害。殊不知,大搞“避罪天堂”、庇护腐败分子,对腐败病毒敞开怀抱,与“红眼病”、政治病毒等各种病毒长期共存,这种行径不可能产生百毒不侵的“群体免疫”,最终只能走向一条信用破产、社会混乱的不归路。
文/北青-北京头条评论员 樊大彧
编辑/王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