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不满处罚 盲道被占被损毁 检察听证释法 检察听证促整改
南方都市报 2020-11-02 07:58

以公开促公正,让公平正义可触可感。检察机关正全面推进公开听证。

10月20日,最高检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发布会透露,检察机关应坚持“应听尽听”,通过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带头示范等措施,将检察听证作为常态化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覆盖。

据通报,今年1至9月,全国检察机关对逾1.6万件案件组织了听证会,累计邀请听证员超过3.6万人次。

广东各级检察机关一直在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对一批典型案件进行了公开听证。其中广州南沙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履职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听证五大典型案例。

案例1

机动车礼让行人是文明安全驾驶的基本要求,然而什么情况下应该礼让、礼让的认定标准和程度是什么,很多司机心里都会画一个问号。近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就一宗因礼让行人问题引发的交通行政处罚纠纷案,组织召开了一场行政检察案件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场设在湛江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由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湛江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法学专家担任。

司机未停车礼让行人吃罚单

案件显示,2018年2月1日上午11点10分,陈某驾驶小汽车在湛江某路段向北行驶,在一个交会路口前行十多米后被湛江市公安局某交警大队的执法交警以未礼让行人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行政处罚。

“我没有不礼让行人,我在人多繁杂的路口礼让了我左边的行人,但当时我右边的视线被公交车和货车挡住了,等发现行人时我的车已经在斑马线上,假如停车反而会拦住行人,所以我才缓慢开过去的。”陈某认为,交警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缺乏事实依据。

收到罚单后,陈某向交警支队申诉,交警支队作出维持原处罚决定的答复。陈某不服,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涉案《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案经湛江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均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书》适用法律正确,处罚恰当,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陈某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省市两级检察院联动公开听证

广东省检察院和湛江市检察院两级行政检察部门经研究认为,本案处罚数额虽然仅200元,但折射出社会公众对机动车如何正确礼让行人普遍理解把握不准,也反映出交警部门对按简易程序处罚案件的诉讼证明责任理解存在一定偏差。在全面开展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检察机关将案件上传至全国行政检察专家咨询平台,全面征询专业意见并汇成报告附卷。

在此基础上,经当事人申请,湛江市检察院联合广东省检察院对本案进行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双方围绕两个议题展开观点论述,一是交警认定申请人当时未礼让行人,是否有误?对简易程序处罚不服的行政诉讼案件,交警诉讼中举证责任如何把握?在充分介绍案情的基础上,申请人陈某陈述了申请监督的请求、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交警部门则相应提出抗辩意见,并通过多媒体举证系统,演示了机动车正确礼让行人的动图、申请人现场违法情形视频。随后,听证检察官、听证员围绕争议事实证据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提问,对案件事实进行了充分调查,并听取了双方最后陈述意见。

有关负责人介绍,虽然从查明的事实看交警对本案的处罚决定并无不当,但交警部门应以本案为鉴进一步规范简易程序处罚案件,通过普及装备执法记录仪、交通违法监控摄像机等方式,充实此类案件执法依据;同时应高度重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准确理解举证义务、把握举证责任。

申请人陈某表示,其坚持诉讼目的在于希望明辨是非、促进交警依法行政和法院依法审判。公开听证,已经实现了他的诉求,检察机关对普通公民的诉求的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规范公开透明的监督工作方式给他留下深刻印象,他非常感谢检察机关为其创造这次讲道理的机会,也相信和尊重检察机关最终处理决定。

案例2

盲道是指引视障人群安全出行的绿色通道,盲道被占用或者破损反映的就是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将给视觉障碍者的出行造成极大的不便和安全隐患。由广州市南沙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履职案”入选最高检发布的检察听证五大典型案例,为唯一公益诉讼检察领域案件,该案以听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有力保障了残疾人权益。

盲道被损被占 视障者出行不便

案件显示,2019年10月,广州南沙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内部分盲道被损坏、违法占用,导致视力残疾人士出行不便,社会公益受严重损害,遂将该案件线索呈报广东省检察院审批立案。立案后,南沙区检察院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相关街镇政府等12家行政单位可能未履行对辖区内盲道建设、养护的监督管理责任。

为解决盲道所牵涉的多个行政单位职能交叉、责任交叉等问题,南沙区检察院决定于2020年5月20日召开公开听证会,将听取意见、诉前磋商、检务公开、督促履职加以融合,消除身份隔阂,聚焦难点问题,在有效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12家行政单位整改 盲道障碍基本排除

根据该案特点,南沙区检察院搭建听证平台,发挥听证员作用,确定涉案12家相关行政单位参加公开听证会,邀请包括建筑学专家、行政法学教授、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4名听证员参会,并邀请市区两级残疾人联合会代表旁听。听证会上,经过提问程序,建筑学专家对于建筑规划问题发表了意见,行政法学教授对于相关行政单位是否履职说明了情况,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案件如何处理发表了意见。

听证会规范听证程序,通过检察官介绍案情、行政单位就盲道整治问题说明情况、听证员发表意见等程序,充分保障了行政单位的表达权,使其心平气和接受监督。听证会上,专家学者、行政执法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协同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构建盲道保护长效机制、排查辖区其他无障碍设施运维状况等问题发表了意见。检察机关与听证会参加人探讨了符合地区实际的盲道整改措施,为作出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检察建议奠定了基础,对后续盲道修复整改提供了有效指引。

此外,听证会邀请了相关利益方如残疾人联合会的工作人员,以及新闻媒体旁听。残疾人联合会表示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对盲道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希望更多无障碍设施问题能得到重视和解决,当地主流媒体进行了采访并公开报道。

经审查,南沙区检察院认为,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12家行政单位未正确履行各自承担的监管职责,遂向上述行政单位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并及时将所作决定和相关理由告知听证员。截至2020年7月20日,12家行政单位均已整改并回复,第三方评估显示整治效果良好,盲道障碍基本排除。

编辑/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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