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自己部门售货出现亏损,多次要求手下员工更改负责的产品定价,用来补损。北京一超市女经理被售货员用菜刀砍成重伤。知情者透露,“如果经理让售货员贴的是主食厨房以外的条形码,就会影响售货员的收入。”这可能就是矛盾所在。
10月18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获悉,超市售货员陈某已投案自首,因犯故意伤害罪,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因面条定价被员工砍伤
女经理:我根本来不及反应
检方指控,今年53岁的陈某在北京某连锁超市内担任售货员工作。2018年5月22日,他在超市二层主食区柜台处,因工作问题与经理任女士发生矛盾,后持菜刀将任女士头部、手部和背部等多处砍伤。致任女士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及全身多处损伤,经法医鉴定,其身体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后陈某潜逃,于同年7月12日向山西警方投案。
据了解,任女士在超市担任加工间经理,负责主食厨房的管理。她回忆,案发当天早上自己刚上班,就和陈某在因为现场制作面条的价格有了争议。大概过了20分钟,任女士在给顾客拿东西时,陈某偷偷从其背后绕了过来。
“我第一次被砍时候都没反应过来,当时感觉脑袋懵了一下,头皮发麻,还以为是用木棍打我。”任女士说,自己刚想回头就听见陈某喊“我砍死你!”紧接着第二刀就来了,基本砍在头部左侧的同一个位置。
“我向左看去,看见第三刀正砍向我的前额,我顺手抓住一个不锈钢托盘挡着,但没挡住。”任女士当时吓蒙了,试图呼救,让里面的工人出来拦住陈某。但实际上加工间和柜台之间有一面墙,里面的人根本听不见,围观的只有外面几个顾客,但担心自己被误伤,连连小步后退。
陈某见没人来救,拿着刀继续向任女士挥舞,任女士也用托盘进行格挡,但效果不大。过程中她左手手掌、后背、右侧小手臂和左侧大臂都受伤了。直到加工间两名员工出来,看见任女士流血,才上前阻止。
陈某见势不好,立即逃离现场。
等待救护车和警察的时候,任女士逐渐感受到了来自身体的疼痛。脑门、左手背、右胳膊都在不住地流血。回头看去,走过的地方都有自己留下的血迹……
“我们赶紧帮她捂住伤口,扶向一层大门。其间任经理满手是血,不断哭着喊疼、走不动路,说自己有点晕。”超市肉品柜台的赵某说,过程中看到地板上有一把菜刀,他认出这是陈某平时用来切饼的那一把。
员工:补损行为影响售货员收入
劳务派遣公司:陈某多次打电话诉苦称憋屈
任女士的主治医生说,任女士左侧头部伤口长度达到10公分左右,深达颅骨,颅骨有骨折、出血,已做开颅手术。左手掌部伤口大概八公分,神经断裂、肌腱损伤,任女士左大臂、右前臂及背部也有多处刀砍伤。
对于陈某为什么要砍伤自己的经理任女士,劳务派遣公司的崔某和超市员工卞某说出了其中部分缘由。
崔某表示,她通过劳务派遣协议,安排陈某去该超市主食厨房工作。有一天陈某打电话向自己反应,称任经理找到他,说熟食卖亏了,想让他通过主食厨房的商品给任某补亏损。“陈某问我凭什么要用自己负责的商品给熟食补损,我就劝他还是听从安排。”崔某说,后来陈某虽然不乐意,但还是给补了。
崔某说,之后陈某又多次打电话反应,称任经理让他用自己销售的现场自制面条给超市配送面条补亏损。“他说自己很憋屈,我告诉他我没有办法解决,他就挂断了电话。”崔某说,案发当天,她接到了任经理的电话,说陈某不服从管教,总是和领导对着干,要求换人。
“我能怎么办?也是劝她俩之间商量着来,别吵架,然后过了1个小时,我接到超市安保经理打来的电话,说两个人打起来了,还动了刀子。”崔某说。
为什么陈某不愿意配合经理补亏损呢?超市员工卞某说,任经理负责主食厨房,这里所有商品由总部定价,只要不赔钱,经理有权变动价格。“赔钱是指亏损超过200元如果亏损超过一定价格,总部会根据条形码追责。”
相对的,现制加工部门的亏损在规定范围内是允许存在的,陈某不能改变价格,必须听任经理决定。卞某说,“如果任经理让陈某贴的是主食厨房以外的条形码,陈某的收入就会受到影响。”
据陈某透露,案发当天,他和任经理就是因为超市销售面条价格的问题发生了矛盾。后来任经理生气,将他打好标签准备卖的面条都扔到了地上。这时的陈某本来没那么生气,只是觉得憋屈,将地上的面条捡起来以后重新放回了货架上。
“但在吃饭路上,我听见任经理给领导打电话,非要来人把我替下去才行,不让我在超市干了。”陈某说,自己对于赔钱为经理补损的事一忍再忍,没想到这次她竟然做得这么绝。
于是陈某就从操作间拿起了切饼的菜刀,把任经理砍伤。之后他跑出了超市,出门打车回到了涿州。大概待了一个月左右,又跑回了山西老家,住在一个小旅馆里。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无视国家法律,不能正确处理矛盾,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造成被害人伤残,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念其有自首情节,法院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陈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文/王浩雄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