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警方通报“被查酒驾男子坠河溺亡”:调查是否未依法履职
澎湃新闻
2020-10-16 12:16
10月15日,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通过“徐州交警”微信公号通报一起人员溺亡事件称,交警支队已立即成立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走访、视频资料调取等工作开展全面调查,“对此次事件中警务人员是否存在未依法履职,市局已组织专门力量进行调查”。具体通报如下:
经查,2020年9月15日晚18时30分许,张某松在贾汪区某酒店宴请朋友闫某忠、曹先生、马某芝3人。据闫某忠、曹先生、马某芝陈述,席间张某松饮约2两白酒。当晚20时30分许,张某松酒后驾车载曹先生、闫某忠离开酒店,张某松先将曹先生送至单位后,又驾车送闫某忠回家。
9月15日晚,交警支队贾汪大队在贾汪区山水大道新世纪桥东侧处开展严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整治行动。路面监控显示,21时许,张某松驾驶车牌号为C**B99黑色奥迪轿车载闫某忠沿贾汪区山水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新世纪桥中间偏西位置,在距检查点约10米处突然停车,弃车向西逃跑。发现异常后,现场一名民、两名辅警在后徒步跟随查看。张某松随后跑至桥西头,然后转弯向河边人行道方向跑去,一警一辅继续跟随,21时01分许,张某松沿临城河岸边下河游往东岸。在此过程中民警、辅警均未与张某松有肢体接触。辅警跟随张某松到岸边后,用强光手电照射河面开展搜寻。监控录像显示,21时04分许,张某松游至河中偏东位置。随后,一名民警两名辅警到河东岸绿化带及岸边来回搜寻。
21时08分许,贾汪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报警后,即刻通知属地派出所、119、120、蓝天救援队、刑警大队、巡防大队前往处置,同时抽调周边4个派出所、机关值班人员等力量赶赴现场协助处置。
9月16日凌晨1时许,张某松被发现,经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检查,已无生命体征。(澎湃新闻记者 庄岸)
编辑/陈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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