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银行向证监会申请设立证券公司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10-10 18:51

10月10日,证监会网站信息显示,证监会已于当日接收了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证券公司设立审批》材料。

2018年4月,证监会《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对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做出重大调整,首次允许合资证券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

2018年12月1日,瑞银集团宣布将提升所持有的瑞银证券股份,持股比例由24.99%增加至51%,成为首家实现控股合资证券公司的外资金融机构。

今年3月,证监会宣布,自2020年4月1日起取消证券公司外资股比限制,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法律法规、证监会有关规定和相关服务指南的要求,依法提交设立证券公司或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的申请。

随着近期大和证券和星展证券获批后,中国内地的外资控股券商已达8家。其中,此前的瑞银证券、高盛高华证券、瑞信方正证券、摩根史丹利华鑫证券是外资股东通过提高持股比例实现控股;摩根大通证券(中国)有限公司、野村东方国际证券为新设券商。

截至9月30日,尚有17家券商的设立申请正在等待证监会的审批。

从各家的公开信息来看,外资控股券商目前取得的业务资格大多为3项或4项,普遍取得的业务资格包括经纪、承销与保荐以及自营业务,取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仅有野村东方与瑞信证券。

兴业证券分析称,未来随着外资券商持续扩容,短期内可能会加剧行业竞争,长期来看有望发挥“鲶鱼效应”,推动国内券商提升自身竞争力,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同时,外资券商在产品研发、业务创新等方面为国内证券业注入活水,有助于加快本土证券业的改革创新速度,进一步完善业务链。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程婕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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