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乡村道路狂飙,连超14车后失控撞向内侧车道车辆后,又“弹射”至非机动车道撞向三轮车骑车人,还把两辆轻型货车撞到沟里,“骑”在电线杆上,造成1人死亡5人受伤。
9月28日,该案在北京房山法院开庭审理,司机因在事故发生后自首,并积极对家属及司机进行赔偿获得谅解。法官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该车司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乡村道路狂飙至138.8km/h以上 致1人死亡5车受损
据了解,该车司机田某,今年31岁,是一名健身教练。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4月22日14时许,田某驾驶小型轿车由东向西超速行驶至北京市房山区某旧货市场附近时,车辆突然失控,与内侧车道小客车相撞,后失控驶进非机动车道,又与逆向骑来的三轮车骑车人李某相撞,后田某又撞上了路边的两辆轻型栏板货车,致使轻型栏板货车与路灯杆接触。过程中造成李某当场死亡,五辆车损坏,路灯杆损坏。
经法医鉴定,李某符合胸腹部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引起死亡。经交管部门鉴定,田某驾驶的小型轿车行驶速度高于138.8km/h低于144.0km/h,驾驶员体内未检测酒精。交管部门认定,田某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且未确保安全的违法行为,是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其它车辆司机、及三轮车骑车人无责任。
同时,检方表示,但鉴于田某请托他人报案后一直留在原地,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认罪自首情节,同时其家属已经积极对几位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建议判处田某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缓刑。
公诉机关认为,田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多车损毁,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念及其自首情节,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司机连超14车后失控“甩头” 俩货车被撞得“骑”上电线杆
法官当庭播放了事发时田某车上的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田某驾车途中,起初速度还很平缓,但过了一座高架桥后,不顾“限速70”的路标,开始逐渐加速,沿途超了14辆车,尽管路边都是小商店、农用三轮经过也未曾减速。直至行驶到旧货市场附近的一辆红色SUV车后方时,田某车头突然右偏,之后向左撞去,与红色SUV碰撞后车头再次右偏,驶入了非机动车道,与一辆蓝色三轮车相撞,紧接着前挡风玻璃爆裂,布满花纹。
虽看不清紧接着的情况,但从记录仪镜头震颤、摇晃的频率,能看出至少又是两次碰撞。根据事故后现场照片,有两辆停靠在路边的轻型货车,已经被田某撞下了沟,“骑”在了电线杆上。
整个庭审过程,田某都十分平静,也不进行任何辩解,对自己犯下的错误表示认罪认罚,如实供述了当时的情形。
田某说,因为当时从昌平区上地回来,所以开得有些快了,“但我的主观速度是在80km/h,没想到鉴定出来的时速那么快。”他说,出了事故后,他半天才缓过神来,右脸、右臂受伤,都是血,手机也找不到了,只能拜托路人帮忙报警救人。
他说,已经深深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对几人分别进行了赔偿,除了保险赔付的70万元左右,自己还赔付了20多万,已经得到几位被害人的谅解,希望法官从轻处理。
最终,田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文/王浩雄
摄/王浩雄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