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日报9月28日消息,根据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的报告,中国发表的SCI论文数量已经居于世界第二位。而另一方面,中国SCI论文撤稿数量也居高不下。据统计,2020年1月至7月30日,世界各国撤稿论文总计1143篇,其中,中国388篇,高达34%。
撤稿观察网站标注的撤稿原因多达82种,排在前6位的分别是“出版机构调查”“同行评审虚假”“文章重复”“抄袭”“数据错误”和“图片重复”。近3年中国SCI论文共有1397篇被撤稿,其中约六成属因剽窃和错误所致的撤稿。此外,另有8%和6%的被撤稿件分别因伪造同行评议和作者署名问题所致。
上述4个原因中,“错误”或许是客观问题,“作者署名问题”不太容易辨别,但“剽窃”和“伪造同行评议”都属主观性质,是故意为之、专门作为,都是很恶劣的行为,两者相加,占到撤稿原因的将近一半。
SCI论文成为学术评价、职称评定、绩效考核、人才评价、学科评估的核心指标,也成了少数科研人员敢于铤而走险的动力。针对该问题,各个层面都已有所行动,今年2月,教育部、科技部印发《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 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要求扭转当前科研评价中存在的SCI论文相关指标片面、过度、扭曲使用等现象,规范各类评价工作中SCI论文相关指标的使用。同月,科技部会同财政部研究制订并印发了《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矫正在科技评价中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忽视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等“唯论文”的不良导向。
这当然不是说论文不重要,它依然非常重要,论文是国际学术界的“硬通货”,可以直观表明科研人员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也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如此大量的撤稿,是对我国国家科研声誉的损害。
为什么会出现这些论文学术不端行为?以现有的机制来看,对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并不是没有惩罚措施,不管是科研院所还是各个高校,都有相应的办法和规定。问题在于,这种惩罚在绝大多数时候都是内部处理、非公开的,个别经发酵成为网络舆情事件或者被外部公开举报后,才不得不公开。当惩罚被置于各单位秘密、连学术共同体都不能获知的情境下,惩罚机制的实际效用和威慑功能自然也大打折扣。
在这个意义上讲,公开惩罚才能成为杀手锏。通过公开,能够有效接受社会监督,更重要的是,可以让学术共同体成员都能知晓,大幅度增加其失信成本。以理性主义的正常逻辑推断,凡铤而走险者,必然认真评估过冒险行为的成果收益与受罚成本,成果收益越大,受罚成本越小,自然越是敢于冒险。
公开并不只一种形式,也可以建立科研院所和各个高校之间的惩罚信息共享机制。可以借鉴最高检、教育部和公安部最近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教职工入职查询制度的做法,建立一套惩罚信息公共机制,让有学术污点者不至于换个地方一洗就白,或者不了了之。毕竟,如此大规模的撤稿,对整个国家的学术发展而言,有百害而无一利,既然如此,就该当断则断。
编辑/周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