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重申“十三个严禁” 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20-09-25 17:47

9月25日,北京市纪委监委发文,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净化节日风气,北京市纪委监委强调,要严格落实“十三个严禁”,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市纪委监委指出,节点也是“考点”,节日风气反映党风政风。中秋、国庆期间,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严守纪律要求:(一)严禁餐饮浪费、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务(商务)接待;(二)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赠送礼品礼金,违规公款购买高档白酒、定制酒等;(三)严禁违规收送礼金、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代币购物券(卡)等;(四)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五)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或实物;(六)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便利借占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车辆;(七)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或旅游、娱乐等活动;(八)严禁违规参加庆典活动;(九)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十)严禁组织公款旅游或借学习、培训、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十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十二)严禁在为基层减负工作中打折扣、搞变通;(十三)严禁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漠视群众利益。

市纪委监委强调,全市党员干部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发扬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切实发挥“头雁效应”。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严抓严管、守土尽责。

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紧盯主体责任,强化警示教育。紧盯节日期间享乐、奢靡问题,深入重点领域,依规依纪依法开展监督检查。深挖细查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防反弹回潮。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以优良作风凝聚党心民心,为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李泽伟
编辑/毛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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