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裁判文书网日前发布《徐某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其中披露了充当黑“保护伞”的辽宁省丹东市政府原副市长刘胜军贪腐细节。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徐某,2020年1月15日因涉嫌犯行贿罪被本溪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同年1月20日由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太平派出所执行取保候审。本溪市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5月13日向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7月至2010年2月,被告人徐某在承揽东港市职教中心移址新建工程及配套工程项目过程中,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请托时任东港市市长刘某提供帮助,刘某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承包资质及承揽工程事项上为徐某提供帮助。
2012年9月至2015年5月,被告人徐某先后三次给予刘某20万元及位于丹东市振兴区房屋两处(总价值396.376万元),款物折合共计416.376万元。因犯行贿罪,徐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判决书提到的“2009年7月至2010年2月时任东港市市长刘某”为刘胜军。
涉黑涉恶腐败,充当“保护伞”
公开简历显示,刘胜军,1962年出生,2008年6月至2008年12月,任东港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2008年12月至2009年12月,任东港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2009年12月至2011年3月,任东港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辽宁前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第一副主任;2011年3月至2011年7月,任东港市委书记,辽宁前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第一副主任(兼);2011年7月至2016年3月,任东港市委书记;2016年3月,任丹东市政府副市长。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2018年9月14日消息: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丹东市政府原副市长刘胜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刘胜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借用私营企业主车辆;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刘胜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缺失,纪律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监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胜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急于做政绩获升迁,无视“黑历史”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题为《警钟 | “染黑”的权力辽宁省丹东市原副市长刘胜军案警示》的文章透露,2008年6月,刘胜军出任东港市代市长,此时的他踌躇满志,一心要把东港的经济搞上去。但他错误认为,上项目、出政绩就是工作的重点。当时,由具有黑恶势力背景的宋琦任董事长的宝华公司正筹划修建东港经济开发区再生资源园项目,该项目是当年东港市重点项目,颇受关注,于是以宋琦、宋鹏兄弟为代表的宋氏家族进入了刘胜军的视线。
关于宋氏兄弟起家的“江湖往事”,刘胜军不是不知道。但急于上项目、一心办“大事”的刘胜军对这些情况视而不见,在他看来,“能人不问出身”“那些事情都是历史了,没有必要考虑”。
2008年至2012年间,在刘胜军的支持下,宋氏兄弟名下的再生资源园项目分三次“零地价”获得了开发区1603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事后,宋氏兄弟“投桃报李”给刘胜军送了20万欧元、30万美元及100万新台币,折合人民币300余万元。尝到甜头的刘胜军开始与宋氏兄弟密切交往。
上述文章写道,当时刘胜军年近50岁,在正处级的岗位上工作了近15年,他急于展示能力,做出政绩,以获取升迁。2010年,东港市计划建设一个垃圾处理场,这本是一个利民惠民的项目,但是急于出政绩的刘胜军,在项目没有做好科学论证、环评及周边居民听证工作的情况下,无视相关规定程序,漠视群众的不满和意见,直接把项目交给了宋氏兄弟。
宋氏兄弟的公司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面对质疑施工的当地群众,简单粗暴,暴露出了黑恶势力团伙的“本来面目”。慑于宋家的凶恶气焰,当地村民敢怒不敢言,再也不敢对施工进行阻拦,项目得以推进。
宋氏兄弟资产达80亿,并向政治渗透
对宋氏兄弟来说,刘胜军是其政治上的“代言人”。当权力开始“染黑”,与资本相互勾结相互渗透,毒瘤就开始疯长起来。
上述文章透露,在刘胜军任职期间,东港市区市政、房屋、水利等3类工程项目总计1171个,工程项目造价139.27亿元。其中宋鹏名下的鲲鹏公司获得项目282个,占东港地区工程项目总量的24.1%,涉及总金额39.38亿元。在刘胜军“染黑”权力的庇护下,宋氏兄弟黑恶势力迅速扩大,资本遍及东港并辐射四周,资产达80亿元之巨。
不仅如此,宋氏兄弟还利用资本势力向政治渗透,分别连续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当地政界商界称霸一方。
“此时此刻,我追悔莫及,最为愧疚的就是对不起党组织对我的培养,对不起东港父老乡亲对我的信任和支持,对不起我的妻子和孩子。”被留置后的刘胜军,回忆起自己与黑恶势力纠缠一起的行径,痛哭不已,追悔莫及。
“人生发生如此巨变,是我忘记了初衷,背离了党和人民的结果。”在忏悔录中,刘胜军这样剖析自己从党的干部沦为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过程。
编辑/熊颖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