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务事项虚假记载等 中国人寿旗下多公司被罚
中新经纬
2020-09-08 10:22
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7日电 据中国银保监会官网7日消息,由于保险业务事项虚假记载等违法违规事实,中国人寿旗下分公司、支公司被罚款1万到10万元不等,多名有关责任人被警告并处罚款。
海南银保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保险业务事项虚假记载,根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和第一百七十一条,对中国人寿海南省分公司罚款10万元,对有关责任人王春雨、谢爱社分别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琼海市支公司保险宣传引人误解,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海南银保监局对中国人寿琼海市支公司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有关责任人曾宪友予以警告并罚款3千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第五支公司保险宣传引人误解,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六十九条,海南银保监局对中国人寿海口市第五支公司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原德予以警告并罚款3千元。(中新经纬APP)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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