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制服挥刀男子 “见义勇为”荣誉他们当之无愧!
南方法治报 2020-09-05 14:04

9月4日下午,韶关市公安局、韶关市见义勇为协会、韶关市公安局浈江分局相关同志,共同在十里亭派出所为不惧危险、果敢出击、见义勇为、协助警方在街头制服挥刀乱砍男子,及时消除街面安全隐患的退役军人潘寿伦,和在浈江河中四次潜入浑浊河水中勇救落水老人、见义勇为的业余体校教练冯茂赏颁发了“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和抚恤奖金。韶关市见义勇为协会秘书长关泓亲手分别将“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和抚恤奖金2000元送到潘寿伦和冯茂赏手中,对他们的见义勇为义举给予褒奖。

韶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及韶关市中心业余体校为大力弘扬冯茂赏见义勇为的行为,给予全系统通报表扬。市体校还给予物质奖励2000元,号召全系统干部职工向冯茂赏学习,以冯茂赏为榜样,积极参与到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中来,为平安韶关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据了解,潘寿伦在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大道路面发现一男子手持刀具在路上行走,到处乱砍,便一边报警求助,一边将其引导到群众较少的路段。待派出所处警民警到达现场后,潘寿伦主动配合民警制服挥刀男子,及时消除了街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保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韶关市中心业余体校教练冯茂赏,在浈江河中组织队员训练时,发现有人落水,便迅速驾驶船只到达落水点并跳入河中,先后四次潜入浑浊的河水中勇救落水老人,成功将老人救起并实施急救,待老人脱离危险后,悄然驾船离开。十里亭派出所、南门派出所分别对潘寿伦和冯茂赏见义勇为的行为给予了充分肯定,为警方快速消除街面安全隐患和挽救落水老人生命赢得了宝贵的时间,并积极向浈江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申请奖励。浈江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迅速对其行为进行评定,认为其行为符合《韶关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第九条第二款“制止正在侵害国家、集体财产或者其他个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评定标准,认定其行为属于见义勇为,并迅速向韶关市见义勇为协会报告,请韶关市见义勇为协会对潘寿伦和冯茂赏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嘉奖。

韶关市见义勇为协会理事成员经过研究,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54次常务会议(2018年11月21日)通过的《韶关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韶府规审〔2018〕11号)相关规定,决定分别对潘寿伦和冯茂赏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和抚恤奖金2000元进行奖励。

“我作为退役军人,当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我必须挺身而出,及时配合警方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如果今后遇到类似事情,我还会义无反顾,挺身而出。” 潘寿伦说。

“我当时没想太多,一心只想将落水者救上岸,为挽救落水者生命赢得宝贵时间。如果以后在江面训练时遇到类似情况,我一样会竭尽全力救援。希望广大市民远离危险水域,珍爱生命,珍惜生活。”冯茂赏说。

编辑/赵加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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