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来的奔驰配件:网购只要4千 4S店卖三无产品赚2.4万
中新经纬 2020-08-11 11:21

中新经纬客户端8月11日电 据央视《每周质量报告》9日报道,郑州的蔡先生到奔驰4S店进行车辆维修,没想到车内的发动机中缸被换成了“三无”产品,导致发动机“爆缸”。蔡先生为此进行了长达3年多的维权,终于迎来终审裁定:4S店需赔付42万元罚款。

“三无”产品是如何进入4S店的?多名行业人士表示,售后维修使用非原厂配件的现象非常普遍,如果是使用了较次产品,其中或涉及到保险公司与4S店间的利益输送。

中新经纬记者在网购平台发现,部分“三无”奔驰中缸仅售千元。而在央视报道中,4S店以1.9万元从供货商处采购了中缸,又以4.27万元的售价卖给了保险公司。

据央视报道,2017年,蔡先生只开了一年的奔驰E200L轿车,因大雨导致发动机缸体损坏。蔡先生此前为车辆购买了发动机损坏全险,所投保的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公司郑州支公司同意予以保险赔偿。

原本的维修方案应是更换发动机总成,报价21万元左右,但保险理赔员提出可以通过采购的方式更换发动机中缸,不需要更换整个发动机。

报道里提及,通常所说的发动机指的就是发动机总成,中缸作为总成中最核心的配件之一,是支撑活塞运动燃烧,将热能转化为动力的关键。

蔡先生表示,保险公司向他承诺将通过授权4S店来更换原厂配件。

最终,保险公司选定了郑州汇升奔驰4S店(下称汇升奔驰)。经过两个多月的维修,蔡先生2017年9月在汇升奔驰办理了提车手续,十天后又去保险公司补签了一份直赔协议。协议显示,汇升奔驰的维修费用为15.6万元。

而在提车后的第21天,蔡先生在高速上行驶时,车辆水箱温度竟出现爆表。在赶往汇升奔驰检修途中,车辆彻底抛锚。拖到汇升奔驰后确认,是水管卡扣未安装致使防冻液泄露,最终导致发动机爆缸。

对于这次的事故责任,汇升奔驰认为是司机驾驶不当造成的,不愿承担再次的修理费用。

蔡先生把自己的情况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并于2017年底获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很快就发现,发动机爆缸的起因是发动机的大修。从蔡先生维修车辆的保险理赔结账单中,执法人员分析证实汇升奔驰并没有使用原厂的中缸配件。

在进一步调取供货单信息后,执法人员确定了郑州花园汽配公司(下称花园汽配)为汇升奔驰中缸配件的供货商。花园汽配安经理表示,汇升奔驰当时没有要求一定要是什么样的品质,对出厂也没有任何要求。

安经理还表示,给蔡先生所提供的中缸是从网上淘来的。“现在淘宝上太多了,随便找,你也可以淘宝上(搜)就奔驰四缸的那种缸体,全部就是在这上面找,因为现在都是网络,很多都是在网上买的。”

这一中缸配件,花园汽配先是以8900元的价格卖给一家销售服务公司,又转卖给汇升奔驰。执法人员对汇升奔驰的配件加价情况进行了比对后,发现汇升奔驰购入该中缸约1.9万元,对保险公司的售价4.27万元。仅“三无”中缸这一个配件,汇升奔驰就赚取了近2.4万元毛利。

层层加价的“三无”配件,最终进入维修车辆中已身价“暴涨”。

以上述安经理的说法,中新经纬记者在多个网购平台上以“奔驰”“中缸”为关键词搜索,显示的价格从几百元到上万元不等,卖家多为汽配供应商。

中新经纬记者随机联系了一名卖家陈可(化名),他表示自己的货都是“全新原厂下线”,型号274的中缸总成售价3800元。

在回答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有合格证等问题时,陈可表示:“我们的进货渠道是厂家,一点毛病都没有的那种好货。中缸总成都是不带合格证的,我们有一款是带木箱的专供维修站,售价是4000元。”

当中新经纬记者追问这款专供维修站的中缸总成是否有合格证时,陈可不再回复。

另一名卖家则表示,他的中缸货源均为从二手车、事故车上所拆卸下来,经检测可以使用的汽车配件,俗称“拆件”。上述同款奔驰中缸,他一开始给出的报价也是4000元。“不是最终价格,可以根据具体车型再谈,没有证,但是支持验货,绝对是原厂原装。”

根据央视报道,针对“三无”产品,奔驰中国曾回应称厂家不会单独提供中缸配件,只提供整个发动机总成,这一说法也在奔驰中国配合执法调查所出具的证明材料中得到证实。

而市场的情况却难以把控。奔驰中国一名业务经理告诉中新经纬记者,从业务上来讲,4S店自行采购配件的情况在行业内确实长期存在。“厂家其实很无奈。‘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也已经形成一个行业‘潜规则’。”

上述业务经理表示,保险公司提出只更换中缸的要求意在压低赔付成本,但是外部渠道的采购质量难免参差不齐,也很难形成统一标准。

在央视报道中,汇升奔驰与保险公司曾从口径一致转变成各执一词。

蔡先生表示,由于他买的是全险,在汇升奔驰的维修费用都由保险公司支付。他实在想不通,这么明显的纰漏如何能通过保险公司的审核?

随着调查的深入,汇升奔驰和保险公司开始互相“爆料”。汇升奔驰的总经理表示,是保险公司授意他们去花园汽配购买中缸配件。

保险公司随后出具了一份《保险事故车辆维修合作协议书》,里面明确规定,汇升奔驰在维修保险公司承保的事故车辆时必须使用原厂配件。

而在面对蔡先生的质疑时,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却又承认是他们的工作不到位。

一名有8年从业经验的车险代理人刘东(化名)告诉中新经纬记者,这当中最大的利益链条本身就是保险公司和4S店。“保险公司希望从4S店得到低成本的维修业务,4S店希望从中得到赔付的配件利润,双方有这一层利益关系。”

刘东表示,保险公司的赔付原则是修复原则,如果配件本身能修复,且能保证行驶质量,肯定是修复或局部更换优先。至于修复到什么程度,这也成为保险公司和4S店间的议价空间。

刘东还提到,车配市场目前尚未规范,对“原厂”的概念比较模糊。所谓的厂家授权、认证,货源并非真正来源于主机厂,很可能只是“贴牌”而已。“原厂以外的叫做‘副厂’,这个部分很复杂,其实也会有质量好的产品,但也确实大部分是‘三无’产品,采购价格相对较低。”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方达向中新经纬客户端表示,从目前国内副厂的数量来看,售后配件维修使用副厂件应当十分普遍。数量多了之后,因为商家良莠不齐,部分商家为了赚取高额利益而故意隐瞒消费者也时有发生。

“汽车是精密度很高的一种产品,消费者因为不懂相关知识和技术,因此和商家之间存在很大的信息差。商家故意隐瞒消费者使用副厂件替代原厂件,消费者也很难发现。如果消费者遇到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先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或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以保留证据,如果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事实后对商家进行处罚,商家仍拒绝赔偿消费者的,消费者可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方达表示。

被更换了“三无”产品的蔡先生,在3年多的维权后迎来了终审判决。一开始,郑州市市场监管局认定,汇升奔驰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成立,于2019年4月做出没收非法所得20430元,并处十倍204300元顶格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写到:“作为奔驰中国授权的4S店,汇升奔驰枉顾消费者的信任,在案发后不但未积极与消费者协商解决问题,还进一步隐瞒事实真相和情节,甚至通过伪造证据、自拟协议书等方式推卸责任,其情节较为恶劣,有失诚信经营原则。”

不过,处罚决定做出后,汇升奔驰因不服上诉到法院。今年5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支持郑州市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院认为:“不论是负责车险的中国人寿财产保险郑州分公司,还是承接涉案车辆维修业务的汇升公司,均有法定义务如实告知消费者涉案车辆维修更换汽车发动机中缸是否为原厂配件的真实情况,提供与其收取价款相对等品质的商品和服务,否则,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中新经纬APP)

编辑/田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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