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国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普遍下降,不少地方降幅非常明显,但这不是常态,预计待社会生活完全恢复后还会有一定反弹。”
在2020年“6·26”国际禁毒日前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李少平接受了记者采访。
他说,当前我国的禁毒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与形势的要求相比,人民法院的禁毒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比如,有的毒情较为严重地区的法院对毒品犯罪审判工作的重视程度还不够,没有把这项工作置于国家禁毒事业大局下谋划和推进;有的法院就案办案,不注重总结分析当地毒品犯罪的特点,对新出现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不够;有的法院落实禁毒综合治理措施的工作方式偏于单一,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大。”
他说,对上述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采取切实措施,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努力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禁毒工作取得新成效。
李少平提到,要毫不动摇地继续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指导思想,确保对严重毒品犯罪的惩处力度。
要积极参与国家禁毒委组织的“净边”等专项行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按照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要求,把好案件事实关、法律关和政策关,确保毒品犯罪分子得到及时、应有的惩处。
李少平说,对一些地方禁毒工作中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老”问题和近年来涉毒领域出现的法律适用“新”问题,要深入调查,加强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其中,对于需要制定指导文件的,应当及时制定;对于涉及立法的问题(如完善违法所得追缴机制等),要在深入调研后提出成熟的立法建议。毒品犯罪审判工作的专业性很强,毒品犯罪多发地区的人民法院要特别注重加强禁毒专业化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毒品犯罪审判专业化水平。”
他说,法院要继续充分利用审判资源优势,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不断创新禁毒宣传形式载体,突出针对无业人员、辍学青少年、流动人口等易感群体,重点宣传毒品特别是合成毒品的严重危害以及人民法院对毒品犯罪坚决严惩的政策立场,警醒社会公众尤其是青少年远离毒品,努力营造全民自觉拒毒、防毒的良好社会氛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周超
校对/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