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17日,在北京房山区京港澳高速上,男子何某因不满前方宝来轿车司机并线未打转向灯,便故意超车强行并线,恶意别车,导致宝来轿车冲向路边,翻滚撞向隔离护栏,并剐蹭到第三辆车,事故导致宝来轿车司机张女士及其女儿受伤,三车受损。事故视频在网上一度引发热议。
2020年5月29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了解到,何某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房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后上诉,被裁定驳回,二审维持原判。
女司机女儿:汽车侧翻后当即报废 幸好系了安全带
房山法院审理查明,何某因不满张女士未打转向灯并线,为发泄不满情绪,故意超车阻碍张女士车辆正常行驶,致使两车碰撞,导致张女士的车失控,剐蹭到另一辆行驶的汽车后,张女士的车翻滚撞向中心隔离护栏,何某驾车驶离。
事故导致张女士及其女儿受轻微伤,三车损坏。从当时视频来看,事故发生前,三条行车道内均有车辆在行驶,而何某为了发泄情绪,硬生生将车道内车辆挤成了4辆车并行。
张女士说,她记不清转向时是否打开转向灯,“我行驶至长阳高速进口附近时,从中间车道往最内侧车道并线,并线后前面车慢,我又向中间车道并线。”她说,当时,自己看到一辆棕色SUV在其后面开得特别快,从最外侧车道猛地向中间车道向她别了过来,虽然张女士立刻向左打方向刹车,但还是被撞出去了。
张女士的女儿说,当自己爬出来的时候,看到车子被撞得和报废的一样,感觉到自己的前额肿了,腿上有擦破伤,“我妈脸都肿了,脖子上有划伤,幸亏我俩都系了安全带。”
2019年6月20日,张女士的宝来车因报废,办理了注销登记。
在张女士驾驶的宝来车冲向路边时候,还剐蹭到了其他车辆。据车主吴先生回忆,当时据长阳收费站还不到400米,就看到张女士驾驶的宝来轿车突然从他车辆右前方径直向左侧冲了过去。
“当时听到有两声嘭嘭的声音,然后从反光镜里看到宝来车腾空翻滚了大概2秒左右,落地后冒起大量烟雾和尘土。当时事情发生的太快,我都没反应过来。”吴先生说,当他停车查看的时候,看到自己车右前方被剐蹭出了一条裂缝,满地都是宝来车的碎片,张女士和她的女儿呆呆的站在一旁不知所措。
别车人:想让她知道被别的滋味
事故发生时,何某并没有停车,而是驾驶着自己的车辆,直接逃离的现场。“当时我在中间车道行驶,我的右前方一辆银灰色小轿车没有打转向灯并线到我车前,距离我很近,我就并线到了最里侧车道,我在最里侧车道正准备超车时,那辆车又没有打转向灯,又并线到了我的车前。”
何某说,他当时按了一下喇叭,但对方没有反应,还压着自己的车开,没有给自己让路或提速离开,“当时我特别生气,就想着超车别她一下,也让她知道被别的滋味,我好出出气。”他说当时听到了很大声音,但自己并不知道对方翻车了。后来交通队联系了他,才知道对方被自己别侧翻了。
事后,何某家属赔偿张女士及女儿38万元,赔偿被剐蹭的欧拉牌车主9000元,三名被害人表示谅解何某。
庭审中,何某的辩护律师认为,何某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犯罪情节轻微,危害后果不大,建议适用缓刑。
法院:高速恶意别车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房山法院认为,何某作为一名机动车驾驶员,应当明知在高速公路上恶意别车的严重后果,但其仍然为了发泄自己的不满情绪,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不具备超车并线的情况下,故意强行并线,恶意别车,并造成二人受伤,三车受损的后果。
何某行为危害到的不仅是某一特定对象的安全,而是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不特定司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其危害程度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对公共安全的危害程度相当,何某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何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之后,何某上诉至北京二中院。记者5月29日获悉,二中院裁定驳回何某上诉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文/王浩雄
编辑/白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