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养野生动物,补偿是关键一步
北京青年报 2020-05-18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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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中公布了全省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第一批退出补偿指导标准,其中包括了对此前手续合规的眼镜蛇、竹鼠、果子狸等养殖户的退出补偿指导标准,例如眼镜蛇为每公斤120元、竹鼠为每公斤75元等。(相关报道见5月18日《北京青年报》A7版)

自从今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来,人工繁育的主要用于食用的野生动物何去何从,一直是舆论关注的问题。这不仅关乎全面禁“野”效果,也关系到相关养殖产业企业和从业者生计等问题。

目前,湖南、广东、江西等多地已出台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方案。其中,湖南的退出补偿指导标准引发舆论关注。首先,这个标准是否合理,可能存在争议。因为不同养殖户的饲养成本可能不同,对补偿期待也不同。其次,补偿资金能否落实到位,即能否及时补偿值得关注。另外,领取补偿金后,养殖户能否真正退出有待观察。

笔者以为,补偿标准是否合理,是退养野生动物的关键一步。由于上述《决定》实施前,法律允许人工依法繁育陆生野生动物,一些地方还作为扶贫产业、增收产业支持农民养殖。所以,退养野生动物的损失不应该由养殖户来承担,这意味着补偿标准至少不能让养殖户亏本,否则不排除某些养殖户会冒险把被禁食的陆生野生动物偷偷销售出去以减少损失。

当然,养殖户也不要指望从补偿中盈利。因为“补偿”一词的意思很明确,就是抵消损失。至于抵消部分损失还是全部损失,则取决于补偿标准。笔者以为,无论是从落实《决定》的角度来说,还是从脱贫攻坚等角度来论,都应该尽最大努力补偿养殖户。当然,这对地方财政是一大考验,希望各地把补偿养殖户视为一项民生工程,在财政支持上适当倾斜。

早一天落实补偿政策,养殖户就能少些损失。为此,笔者建议,落实退出补偿标准最好有“时间表”,即在限定时间内实现野生动物全部退养。可以把这项工作纳入地方官员考核,倒逼其加快资金筹集、按标准尽快支付养殖户。

补偿之后,养殖户是否彻底告别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也是舆论关注的一个问题。从理论上来说,《决定》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后,市场没有需求,养殖户不会再重操旧业,但实际情况还需要观察,因为不排除某些不良需求引诱养殖户冒险。要从根本上禁止这种养殖,则要用有效政策促进养殖户真正转行、转产、转型,才能彻底远离“旧业”。

退养野生动物是个系统工程,国家林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部门将发布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技术指南,以指导基层科学稳妥开展野生动物处置。期待该技术指南尽快出台,也希望加强处置现场监督。

文/丰收

供图/视觉中国

编辑/王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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