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消毒液成品60桶,消毒液原液3吨,等待灌装的空桶1260个。2月2日,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连夜捣毁了一个非法制售84消毒液黑窝点。
2月2日14时30分,该局执法人员在昌平区城北街道东环路附近巡查时,发现一辆疑似销售84消毒液的送货车停在路边,正准备卸货。为避免打草惊蛇,执法人员着便装对在售的消毒液产品进行了查看,通过查验该消毒液的标识标注、车上货物等情况,初步确认该产品系涉嫌伪造厂名厂址的假冒产品。
现场执法人员上前亮出执法证表明身份后,控制了车主和车辆,详细查验了相关票据及车上的84消毒液,并就地对车主展开询问调查。一番周旋后,车主仍拒不交代货物来源,只承认自己为送货员。
执法人员通过技术手段调取了该车辆行车记录仪、车主手机交易记录等电子信息,初步锁定货物来源为昌平区马池口镇百泉庄村附近。见此情形,该车主终于承认了自己私自灌装并销售84消毒液的违法事实。
接下来,执法人员顺藤摸瓜,连夜对这一黑窝点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扣押非法运输车辆1辆,84消毒液成品60桶,消毒液原液3吨,产品标签100余张,空桶1260个,生产原料和生产工具若干。目前,该局正在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王国忠表示,当前正值疫情防控阻击的关键时期,市场监管部门按照从严、从重、从快的原则,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辖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
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口罩、消毒液等日常防护用品时,应注意查看产品标识,检查是否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王薇
编辑/毛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