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两大法院连遭纵火 律政司:定罪可判终身监禁
环球网 2019-12-09 07:08

综合港媒消息,12月8日,香港反对派再次发起游行示威活动,在湾仔等区域,示威者摆放杂物堵路,造成交通混乱。位于金钟的香港高等法院门前也一度起火,消防员到场救援后被扑灭。据悉,现场留下疑似曾装有易燃液体的玻璃器皿。

事发后,香港律政司发布声明称,特区政府绝不姑息任何违法暴力行为,8日在终审法院和高等法院外的纵火,除扰乱社会安宁外,更对香港作为法治之都的良好声誉造成损害。纵火属严重罪行,威胁社会大众的生命财产,一经定罪,可被判终身监禁,任何人都不应以身试法。

香港律政司呼吁社会人士尊重法治,特区政府绝不容忍任何破坏司法机构或损害法治的行为。

8日晚上21时17分,香港特区政府发布公告称,8日傍晚,有暴徒在高等法院外涂污外墙,并向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门外投掷汽油弹及纵火,破坏政府公物,严重挑战香港的法治精神。

公告称,警方呼吁示威者和平理性地表达诉求,并警告暴徒停止一切违法行为。案件暂列作“纵火”,交由中区警区刑事调查队跟进。

另据香港文汇网8日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8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有暴徒针对终审法院及高等法院进行破坏及纵火。声明强调,在一个法治社会,所有人都必须尊重法院、法官及其裁决。任何人对司法机构作出攻击或污蔑,都会对香港法治造成极大伤害,全社会都不会接受。

声明称,8日的游行获警方发出不反对通知书,有大批市民参与,过程大致和平有序。8日的游行,以及过去五年在香港举行的五万次公众集会和游行,显示出市民享有和平集会、游行、示威和言论自由。但在8日游行期间,仍有暴力及违法行为出现,堵路及破坏商铺和银行对和平游行的市民构成危险。

8日日有游行人士提出针对警方的指控,对此,特区政府强调,警方有责任维持公共安全及秩序。当游行示威活动一如8日的游行般是大致和平有序时,警方是无须使用武力的;但当出现任何违法行为,警方必须采取适当行动,包括使用适当的武力应对及制止暴力行为。警方在使用武力和作出拘捕时,均须依法、按现场需要及适当地进行,亦要符合警队内部指引。特区政府不容许警务人员作出违法或违纪的行为,任何人士就警方行动有不满意的地方,可按既定程序作出投诉。

特区政府期望与全社会共同努力遏止暴力、捍卫法治、重建社会秩序,并通过对话为香港的深层次问题寻找出路。

编辑/熊颖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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