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8起典型案例,其中提到,陕西省咸阳市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权王军为涉黑涉恶犯罪人员提供保护。
权王军,男,汉族,1961年11月生,陕西澄城人,大学文化程度,法学学士,编审,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公开资料显示,他曾任咸阳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今年3月17日被查。
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在落马前10天,权王军曾试图自杀。
据《廉政瞭望》披露,权王军曾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出一条,说自己因岗位特殊,每每遭到打击对象的诬告诽谤和造谣,造成精神上的抑郁与烦躁,“决定用自刎方式结束生命”。
另据《新京报》报道,3月7日晚,权王军曾在市委宿舍里自杀,被秘书发现送医抢救,后脱离危险。
中央纪委在此次通报中提到,2016年至2018年,权王军在担任咸阳市纪委书记期间,利用职权干预公安机关有关案件办理,为多名涉黑涉恶犯罪人员提供保护。
2018年8月,咸阳市武功县公安局对以吴领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人员予以拘留,权王军多次要求咸阳市公安局相关领导释放吴领会或降格处理。涉恶犯罪人员张某某,因涉嫌非法放贷、非法拘禁犯罪被咸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经权王军协调,该案一直搁置。
此外,权王军还利用职权,为涉恶犯罪人员李峰(2019年5月因开设赌场罪被逮捕)等人争夺兴平市某大厦产权提供帮助。权王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9月,权王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今年11月13日,权王军被公诉。
据安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19年,权王军利用担任陕西省省委巡视组副组长、杨凌示范区纪工委书记、咸阳市纪委书记等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公司和个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权王军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差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权王军滥用职权,擅自处理违纪资金,致使国家财产遭受损失,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权王军伙同他人持枪多次非法狩猎,情节严重;被告人权王军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枪支和非军用弹药,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非法狩猎罪及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杨羽
校对/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