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当前市面上所谓“非洲猪瘟疫苗”均为非法疫苗
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2019-11-18 17:37

11月18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农业农村部获悉,当前市面上所谓的“非洲猪瘟中试苗、自家苗、进口苗”,都是非法疫苗,均应按假兽药处理。目前,世界各国均未批准上市销售使用非洲猪瘟商品化疫苗。

据介绍,非洲猪瘟非法疫苗,既缺乏系统的试验研究,更没有经过科学、客观、严格的评审评价,其安全性和有效性均无法保证,养殖场(户)使用非法疫苗对生猪进行免疫接种,不仅控制不了非洲猪瘟疫情,反而可能引起不可预知的副反应,甚至会造成病毒扩散,扩大病毒污染面,干扰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当前正值非洲猪瘟防控关键时期,各地畜牧兽医部门对使用非法疫苗免疫接种的猪只,一经检测为阳性的,视为非洲猪瘟感染猪,要及时扑杀,并不得给予补助。 

农业农村部要求,各地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辖区内养猪场进行全面排查,对其免疫档案、用药记录、生产记录等进行仔细检查。要重点核查养殖企业是否存在使用非法非洲猪瘟疫苗等行为,是否存在委托兽用疫苗生产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服务机构为其非法生产非洲猪瘟疫苗行为。一经发现有关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销售使用非洲猪瘟疫苗等涉嫌违法违规线索及证据,要立即调查处理,必要时商请公安机关联合办案,切实做到速查速办,一查到底;对查清违法事实的,要依据《兽药严重违法行为从重处罚情形》(农业农村部第97号公告)有关规定,坚决从严从重从快惩处。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熊颖琪
编辑/马晓晴
校对/董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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